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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業自由化國外經驗有助於我國未來推動電力自由化的參考借鏡

摘要
 

我國目前正力推臺灣電業自由化,期將《電業法》修正案列為優先法案,經濟部已於7月開始密集作業, 9月中旬已將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審查。按能源局的規劃,電力市場開放後,初期僅會開放特高壓用戶有「用電選擇權」,也就是可以自由選擇要向台電或其他業者買電。

「電業法」係1947年制定,迄今環境已大幅變遷,必須予以適度修正以符合現行電力市場趨勢。從1991年開始,我國政府為了因應電業自由化的國際趨勢,開始著手研擬《電業法》修法。國內電業自由化經過長時間的討論,「電業法修正草案」分別於1995年、1999年、2002年、2007年、2008年及2015年,共計6次送立法院審議,惟皆無法於委員任期內完成修法程序。電業自由化的目的是藉由引進市場競爭機制,以提升電力市場生產效率。

我國於1995年陸續公告開放發電容量,供有意願的民營電業競價。就電力市場交易機制而言,需有一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使所有電力市場參與者能於公開透明的原則下公平競爭,然我國電業自由化僅為招標選商競爭,並非為建廠履約後之市場競爭,台電與9家民營電廠(IPP)簽訂購售電合約(PPA),IPP售電量、售電時段及售電價格乃依據此合約機制而非市場競爭機制運作。

2012年8月21日經濟部油電小組第7次會議指示,成立「電業自由化規劃小組」擬訂我國電業自由化推動方向;並於2012年10月至12月共召開6次小組會議,針對電業自由化規劃方向提出下列4點建議:(1)開放發電業(不含核能及大水力)設置,並考量允許直供;(2)開放電力網代輸,並成立電力調度中心;(3)不適合開放輸、配電業;(4)成立電業獨立管制機構,負責電業管制及費率審議相關議題。

現行的「電業法」第3條電業專營權規定,台電公司為我國唯一發、輸、配垂直整合之綜合電業,其營業區域包括台、澎、金、馬地區。由於台電公司擁有電業專營權,故民營發電業者(IPP)應將生產電能全數躉售予台電公司,並與台電公司簽訂購售電合約(PPA)。民間申設之汽電共生系統、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及其他自用發電設備,其生產之電能除專供自用外,餘電亦僅能躉售予台電公司。因台電公司擁有電業專營權,故用戶無法選擇其他購電對象,不具用戶購電選擇權。

為促進電力市場自由化,經濟部能源局於2016年7月26日~8月2日期間辦理電業法修正草案之公聽會,近期內將送至行政院審查。草案規劃採廠網分離,台電將在法施行5至9年內,分割為發電業、電力網業不同公司,該草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表示,藉由建構公平競爭市場可提升電業經營效率,增進消費者購電選擇權利。

 


評析
 

根據能源統計年報,我國近10年發電量,從2005年的227,420GWh,提高至2015年的258,026GWh,約成長13.46%;而我國發電結構,主要仍以火力發電為主,占80.6%,非水力再生能源占2.4%,核能發電占14.1%,水力發電占2.9%。

1、我國發電量之歷史趨勢[4]

 

根據能源統計年報,我國近10年電力消費,從2005年的218,450GWh,提高至2015年的249,870GWh,約成長14.38%;而我國電力消費結構,主要供應工業部門,占53.3%,能源部門占7.7%,運輸部門占0.5%,農業部門占1.2%,服務業部門占19.3%,住宅部門占18%。

圖2、我國電力消費之歷史趨勢[4]


根據能源統計年報中,由我國發電量與電力消費之歷史趨勢可知,我國發電量與電力需求皆呈現同幅度成長,然未來核一核二廠除役,以及協和電廠2座燃油機組除役,新增機組無法及時供電,未來短期將有電力短缺之危機。

圖3、我國發電量與電力需求之歷史趨勢比較[4]


電業自由化是國際電業發展的主流趨勢,優點包括:(1)透過自由競爭,提高效率並降低電價;(2)國營電業在蓋新電廠及輸配電設施時會受到約束,若能開放民間興設,在輸配電上較具彈性,可有效解決供電瓶頸;(3)透過民營業者參與,促進投資與就業,並帶動經濟成長。

電業自由化可能遭遇之問題,包括:(1)整體規劃問題,因自由化後電力供需將不為單一電業之責任,故電力供需平衡、產能調整及電力設施興建等整體規劃之責任須有所歸屬;(2)燃料供應安全問題,自由化後發電業者將會選擇價格最低之能源供應,因其成本高低將影響其競爭力與獲利能力,因此各發電業者之能源來源分散化與能源多元化可能影響燃料供應安全;(3)反競爭行為,由於臺灣具有實質影響力之發電業者可能僅3-4家,各家電業能否公平使用及收費將成為問題,須加以避免寡佔市場聯合訂價之行為;(4)偏遠地區用電問題,自由化後若電業可自由選擇營業區域,加上售電價受到控制,將降低電業供電偏遠地區之意願。

其他國家自由化過程中或多或少遭遇到一些影響供電過程之問題,此處列舉數項以做為分析之借鏡:

加州:需求增加,因加州經濟與人口的增長,導致用電需求上升,且正逢電業自由化過渡期,對於零售價格凍漲的管制,使電價無法充分反應市場供需現況,民眾未能即時節約能源,需求無法下降;供給不足,因全球能源價格上升,化石燃料進口成本提高,進而增加發電成本,加上電廠停機、連結南北加州的高壓輸電線路雍塞無法即時送電、新進業者不足等因素。

澳洲:自由化後批發電價曾降到管制時期的40%,但因經濟情況改善,提高產業用電需求而推高電價;南澳與新南威爾斯間的輸電網路未能即時擴建,使批發電價回升自由化前的80%;澳洲將出現極端負載時價格上限之高點,從每千度5,000澳幣提高至10,000澳幣,估計未來難以避免高電價之趨勢。

紐西蘭:自由化後電力批發價格下降約50%;四大發電業有顯著的市場影響力;採聯合供電網,場外交易資訊能見度低,電網與電網交易有不公平競爭現象。

英國:電業自由化改革以來,實質電價下降約14-20%,中型用戶電價下降更多,超大型優惠取消反而上漲,小型用戶受政府補貼下降10%左右;電價遭兩大電廠壟斷;2001年改採新電力交易制度,實施成效尚有待觀察。

電業自由化後,發電業者在能源種類與來源之選擇上,可能會影響能源種類集中程度。而發電業者若自由選擇營業區域,亦可能影響電力區域供需偏離度。根據各國經驗來看,具實質影響力之發電業者所形成的市場競合型態,將可能影響各家電業是否出現聯合訂價之行為,進而可能影響使用電力負擔程度。以上數點,為探討我國電業自由化對於能源安全影響,所需觀察留意之課題。此外,完善之電力整體規劃,涉及電力供需平衡、產能調整及電力設施興建等面向,將直接影響電力系統供電可靠程度,亦為推動電業自由化過程中,需持續關注之重要課題。


 參考資料
 

[1]《電業法公聽會》政府管控多,2016/08/02,風傳媒。http://www.storm.mg/article/149542

[2]小英推電力自由化 網友痛批圖利財團兼賣台,2016/08/02,聯合新聞網。http://udn.com/news/story/7238/1868358

[3]由加州電力危機檢討我國電力自由化政策,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2001/11/18,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王京明。http://old.npf.org.tw/PUBLICATION/SD/090/SD-R-090-043.htm

[4]能源統計年報,能源局。http://web3.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Link.aspx?menu_id=378

[5]梁啟源:《名家觀點》電業自由化 先求有 再求好,中華經濟研究院,2012/12/05。
http://www.cier.edu.tw/ct.asp?xItem=18870&ctNode=61&mp=1

[6]電業法修正與電力市場自由化業務,經濟部能源局101年報。www.moeaboe.gov.tw/ecw/business/content/wHandMenuFile.ashx?file_id=616

[7]各國電力供需資訊公開簡介https://gordoncheng.wordpress.com/2016/07/21/%E5%90%84%E5%9C%8B%E9%9B%BB%E5%8A%9B%E4%BE%9B%E9%9C%80%E8%B3%87%E8%A8%8A%E5%85%AC%E9%96%8B%E7%B0%A1%E4%BB%8B/

[8]《電業法》修正案闖關:分割了台電,非核家園的路就通了?財訊雙週刊第508期,黃靖萱。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45997

[9]電業自由化的疑慮與建議,2016,能源資訊平台。http://eip.iner.gov.tw/index.php?option=com_flexicontent&view=item&cid=55:%E8%83%BD%E6%BA%90%E6%94%BF%E7%AD%96%E3%80%81%E7%AD%96%E7%95%A5&id=3885:%E9%9B%BB%E6%A5%AD%E8%87%AA%E7%94%B1%E5%8C%96%E7%9A%84%E7%96%91%E6%85%AE%E8%88%87%E5%BB%BA%E8%AD%B0&Itemid=323

[10]電業自由化之再減討,國營事業委員會。http://www.sec.gov.tw/pages/document/20120731/20120731%E8%A8%8E%E8%AB%96%E4%BA%8B%E9%A0%851.pdf

[11]電業法修正後的台電與電力市場,2016/08/02,胡文中。http://www.tplu.org.tw/download/common/upload/2016/08/05/183054WP.pdf

[12]電力市場自由化 政院通過電業法修正草案 採廠網分離,2015/07/16,鉅亨網。https://tw.news.yahoo.com/%E9%9B%BB%E5%8A%9B%E5%B8%82%E5%A0%B4%E8%87%AA%E7%94%B1%E5%8C%96-%E6%94%BF%E9%99%A2%E9%80%9A%E9%81%8E%E9%9B%BB%E6%A5%AD%E6%B3%95%E4%BF%AE%E6%AD%A3%E8%8D%89%E6%A1%88-%E6%8E%A1%E5%BB%A0%E7%B6%B2%E5%88%86%E9%9B%A2-114015437.html

[13]電業自由化 宜分階段進行,2016/07/24,遠見雜誌。http://www.gvm.com.tw/webonly_content_10239.html

[14]不夠徹底的加州電力自由化對我國電業自由化之啟示,2012/10/05,國政評論。
http://www.npf.org.tw/1/11439

[15]我國電業自由化下電力供應可靠性之研究,國家發展委員會。http://www.ndc.gov.tw/News_Content.aspx?n=C90548F2DB23E8B9&sms=AB593F5AE64A02BE&s=5980BD7707D8BE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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