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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發布「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2020年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675GW,發電量1.9 兆度,占總發電量的27%,將新增投資約新臺幣11.5兆元

摘要
 
(一) 中國大陸國家發展改革委於2016年12月10日發布「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旨在實現2020年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分別占初級能源消費比重15%和20%的目標,加快建立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促進再生能源產業持續發展[1]。
 
(二) 在此之前,中國大陸國家能源局自2016年10月28日至12月8日陸續發布「水電發展“十三五”規劃」、「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生物質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等[2-5]。
 
(三) 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的目標,如表1所示,整體再生能源發電裝機6.75 億瓩(675GW),發電量1.9 兆度,占總發電量的27%。
表1、中國大陸2020 年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主要指標[1]
註:商品化再生能源包含發電、生質天然氣和燃料三類。
 
(四) 積極穩妥發展水電:到2015年底,水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1,954萬瓩,占發電總裝機容量的20.9%,水電發電量約1.1兆度,占總發電量的19.4%,在非化石能源中的比重達73.7%。抽蓄水力裝機容量2,303萬瓩,占電力總裝機容量的1.5%。如表2所示,“十三五”期間的目標[1, 2]:
1. 積極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新開工常規水電約6,000 萬瓩,新增投產常規水電約4,000 萬瓩。
2. 優化控制中小流域開發:新開工小水電約500 萬瓩。
3. 加快抽蓄水力發展:新開工抽蓄水力約6,000 萬瓩,抽蓄水力裝機達到4,000 萬瓩。
4. 到2020年,水電總裝機容量達到3.8億瓩,其中常規水電3.4億瓩,抽蓄水力4,000萬瓩,年發電量1.25兆度。
5. 積極完善水電運行管理機制。
表2、中國大陸水電發展主要指標及完成情況[1, 2]
 
(五) 全面協調推進風電開發:“十二五”期間,風電裝機容量新增9,800萬瓩,累計併網裝機達到1.29億瓩,年發電量1,863億度,占總發電量的3.3%,繼煤電、水電之後為第三大電源。到2020年底,風電累計併網裝機容量確保達到2.1億瓩以上,其中離岸風電併網裝機容量達到500萬瓩以上;風電年發電量確保達到4,200億度,約占總發電量的6%。如表3所示,“十三五”期間的目標[1, 3]:
1. 加快開發中東部和南方地區風電:陸域風電裝機規模達到7,000萬瓩。
2. 有序建設“三北(華北、東北、西北)”大型風電基地:風電裝機規模確保1.35 億瓩以上。
3. 積極推進離岸風電開發:開工建設1,000 萬瓩,確保建成500 萬瓩。
4. 確實提高風電消納(容納)能力:到2020年,有效解決棄風問題,“三北”地區全面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要求。
表3、中國大陸風電發展主要指標及完成情況[1, 3]
 
(六) 推動太陽能多元化利用:2015年太陽能發電累計裝機達4,319萬瓩,到2020年底,併網裝機要達到1.1億瓩以上,其中,太陽光電裝機達到1.05億瓩以上,太陽能熱發電裝機達到500萬瓩。如表4所示,“十三五”期間的目標[1, 4]:
1. 全面推進分散式太陽光電:在中東部等有條件的地區,開展“人人1瓩太陽光電”示範工程。
2. 有序推進大型太陽光電廠建設。
3. 因地制宜推進太陽能熱發電示範工程建設:到2020 年,力爭建成太陽能熱發電項目500 萬瓩。
4. 大力推廣太陽能熱利用的多元化發展:到2020 年,太陽能熱水系統累計安裝面積達到4.5 億平方公尺,太陽能熱利用集熱面積達到8 億平方公尺。
5. 持續降低太陽光電發電成本:到2020年,較2015年下降50%以上,在用電端實現市電同價上網目標;太陽能熱發電成本低於0.8元/度。
表4、中國大陸太陽能發展主要指標及完成情況[1, 4]
 
(七) 加快發展生質能:截至2015年,生質能發電總裝機容量約1,030萬瓩,年發電量約520億度,其中,農林生物質直燃發電約530萬瓩,垃圾焚燒發電約470萬瓩,沼氣發電約30萬瓩,如表5所示。表6顯示“十三五” 期間的目標[1, 5]:
表5、中國大陸“十二五”期間生質能利用現狀(截至2015年) [1, 5]
 
表6、中國大陸“十三五”期間生質能發展目標[1, 5]
 
(八) 此外,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也提到加快地熱能開發利用、推進海洋能發電技術示範應用、推動再生能源領域的儲能技術示範應用、加強再生能源產業的國際合作等。
 
(九) 預計到2020 年,水電新增裝機約6,000 萬瓩,新增投資約人民幣5,000 億元,新增風電裝機約8,000 萬瓩,新增投資約人民幣7,000 億元,新增各類太陽能發電裝機投資約人民幣1 兆元。加上生質能發電投資、太陽能熱水器、沼氣、地熱能利用等,“十三五”期間再生能源新增投資約人民幣2.5兆元(約新臺幣11.5兆元)。
 

評析

(一) 中國大陸到2015 年底,如表7所示,整個水電裝機為3.2 億瓩,併網風電、太陽光電裝機分別為1.29 億瓩、4,318 萬瓩。再生能源總發電量1.38 兆度,約占總用電量的25%,其中非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5%。依據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目標,到2020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將較2015 年增加38%。
表7、中國大陸“十二五”期末再生能源主要發展指標[1]
 
(二) 為落實“十三五”期間的再生能源發展,將建立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導向的管理體系、貫徹落實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制度(解決棄水、棄風、棄光現象)、建立再生能源綠色證書交易機制、加強再生能源監管工作等。其中,對於再生能源綠色證書交易機制,值得我國參考,其將設定燃煤發電機組及售電企業的非水電再生能源配額指標,要求市場主體透過購買綠色證書完成再生能源配額義務,透過綠色證書市場化交易補償新能源發電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逐步將現行差價補貼模式轉變為定額補貼與綠色證書收入相結合的新型機制,同時與碳交易市場相對接,降低再生能源電力的財政資金補貼強度。
 

參考資料
[1]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國家發展改革委,2016/12/10。
[2] 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國家能源局,2016/11/29。
[3] 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國家能源局,2016/11/16。
[4] 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國家能源局,2016/12/8。
[5] 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國家能源局,2016/10/28。
 
關鍵字標籤
再生能源風力太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