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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紐約市強化氣候行動計畫,採行巴黎氣候協議攝氏1.5度目標

重點摘述

一、紐約市長比爾‧白思豪(Bill de Blasio)於2017年6月2日簽署行政命令第26號,要求紐約市基於經濟、公共健康、安全與世代正義,應採取與巴黎氣候協議一致的目標,將全球升溫抑制在1.5°C以內[1)]。依據此行政命令,市府於10月3日發布《1.5°C:紐約市遵循「巴黎氣候協議」》(1.5°C: Aligning New York City With the Paris Climate Agreement) 計畫,這是世界首座城市將巴黎氣候協議目標作為地方減碳目標[2]。

二、紐約市曾於2014年發表80×50計畫,訂下長期目標,規劃在2050年減碳80% [3]。10月最新的氣候行動計畫則以2020年為短期目標,著重三年內落實的重點行動,並加速80×50減碳路徑規畫,部分行動提早至2030年能看見成果,並於2050年達成碳中和。

三、《1.5°C:紐約市遵循「巴黎氣候協議」》2020年紐約行動計畫預計減碳潛力為2030年前1,000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包括建築、能源、運輸與廢棄物四大領域,三個主軸策略,十數項關鍵行動包括:
 
1. 減少能源消費與增進效率
    (1) 建築能效要求
    (2) 市府所屬建築深度節能改善
    (3) 強化建築法規
    (4) 建物資產潔淨能源與能效提升先期融資(PACE計畫)
    (5) 紐約市多項建築節能計畫
    (6) 永續運輸
    (7) 廚餘分類
2. 轉換為潔淨能源
    (1) 市府運作100%使用再生能源電力
    (2) 以再生能源為主的電力供應
    (3) 電動車輛充電基礎設施
3. 成為氣候行動領導者
    (1) 碳排放外部成本定價
    (2) 推動全球城市議定書共同追求碳中和
    (3) 加強氣候溝通
 

評析:

一、美國總統川普於2017年6月初宣布將退出巴黎氣候協議後,隔天紐約市長即頒布行政命令第26號,因此此行動特意彰顯美國城市與中央在減碳意識的殊異。行動計畫其中一項重要策略為,紐約將與C40氣候城市組織共同發展一個全球城市追求2050年碳中和的議定書,目的是突顯地方政府由下往上的氣候政治影響力。
 
二、 紐約市2014年的80×50計畫提出中長程減碳目標,包括2050年減碳80%,2030年減碳40% (以2005年為基準)。2016年市府透過數據分析,研擬出整體路徑圖,計算出交通運輸、廢棄物、能源供應、建築四大領域各自的減碳潛力份額(詳見圖1)。
 
圖1、紐約80×50計畫路徑圖中揭示四大領域的減碳份額。[3]
 
三、2017年的《1.5°C:紐約市遵循「巴黎氣候協議」》計畫,填補2020年前短期行動,較多比例聚焦在建築節能法規制定與新措施的導入,是減碳行動的重要區塊。例如,紐約市長於9月14日甫宣布既有大型建築能效提升計畫,未來25,000平方英呎(2,3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均需在2030年前完成節能減碳作為。
 
四、2020年前,紐約市將投入1,000萬美元,在五個行政區新設至少50座電動車快速充電站,並尋求電動車共享方案,推動採購零排放或低排放機動車輛。而在長期的80×50計畫中,交通減碳策略則是以提升公共運輸、單車與步行比例為重,目標為達到80%的綠色運輸比例。
 
五、此氣候行動計畫由紐約市長永續辦公室(Mayor's Office of Sustainability, MOS)主導,但強調各機構部門共同合作且各自均有任務。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