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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發布2030氣候行動計畫,宣布一系列的溫室氣體減量措施

重點摘述

  • 德國跨黨派的政府聯盟(氣候內閣)在經過一個漫長的跨夜會議後,於9月20日,即自定的最終期限前夕,公布了一份2030氣候行動的戰略文件,概述德國未來針對溫室氣體減量一系列的措施。
  • 依據2010訂定的能源概念,德國2030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為,相較於199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應減少55%。此意謂著,德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必須從2018年的866百萬噸,減至2030年的563百萬噸。事實上德國原訂2020年減量40%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已確定無法達成,依據環保署推估,2020年德國實際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僅能減量32%。
  • 德國於2016年提出了2050氣候行動計畫,明訂各部門2030年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此次德國提出的2030氣候行動計畫,特別規劃將使各部門減量目標具法律約束力,如果某個部門未達成既定減量目標,則主責該部門之部長有義務在三個月內提出一項臨時計畫,使其減量狀況回到既定規劃之路徑上。以下將針對一系列之減量措施進行說明。
  • 碳定價機制:德國政府希望可以將運輸與建築部門納入國家碳定價體系,自2021年開始,碳定價的固定配額價格為10歐元/噸,並將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分別升至20歐元/噸、25歐元/噸、30歐元/噸及35歐元/噸。於2026年後,透過固定的排放量,施行碳交易機制,並依據拍賣市場決定碳價,2026年碳價格將規範介於35~60歐元/噸,2027年之後的最低價與最高價將在2025年訂定。另政府亦將要求,透過碳定價所產出的收益,都必需投資於其他氣候行動的措施,或是透過補償返還給民眾。
  • 公民補償機制:為了減緩民眾與企業之負擔,德國政府希望可以透過碳定價的收益,逐步降低再生能源附加費的課徵,並適時調降其他配合能源轉型發展,於電價中需增加的支出(如電網擴建),預估在2021年、2022年、2023年再生能源附加費可以分別調降0.25歐分/度、0.5歐分/度及0.625歐分/度。此外為了減緩運輸與供暖能源成本支出的衝擊,德國到2026年底,針對通勤工作超過21公里的民眾,將給予每公里35%的稅收減免。原先獲得住房補貼(house allowance)的家庭,則提高10%的補助金額。
  • 能源部門:自1990年起,能源部門為溫室氣體排放減量貢獻最大的部門,其2030年之減量目標為降至183百萬噸,其減量策略如下:
  • 2018年6月經聯邦政府任命的委員會已於2019年初達成2038年廢煤之決議,預估2030年燃煤電廠裝置容量將降至17GW,同時政府承諾將於2019年11月將廢煤路線圖納入法律中
  • 在2018年初的聯盟協議中,聯邦政府已承諾再生能源於電力消費的占比,將從2018年的38%,提高至2030年的65%。
  • 德國政府修訂再生能源裝置的目標,其中離岸風力2030年目標從15GW提高至20GW;太陽光電原先的設置上限52GW則取消。
  • 過去德國陸域風電為再生能源的主要動力,但隨著電場開發商的獲利縮減與用地許可問題的發生,2019年德國陸域風力的擴增已近乎停滯,先前針對新設置或更新的風機建議須與居民保持最短距離1,000公尺,但各邦政府可以在該規劃實行的18個月後,採用自訂的規則,以巴伐利亞邦為例,其最短距離為渦輪機高度的10倍。
  • 工業部門:目前工業部門排放量為188百萬噸,希望可於2030年降至143百萬噸,主要措施如下
  • 政府應透過一站式的服務,針對企業降低生產的碳足跡給予諮詢與輔導,並優化其製造生產流程。
  • 建築部門:德國建築部門約佔總排放量的14%,如果想要達到2030減量目標,則建築部門的年排放量須從目前的120百萬噸,減至2030年的72百萬噸。
  • 德國政府規劃透過減稅的措施,鼓勵既有建築進行節能改造,預估可降低其更新隔熱、供暖系統等之成本約20%。
  • 如果有更多對氣候友善的替代方案可供選擇,將於2026年後,禁止安裝新的燃油供熱系統
  • 運輸部門:德國目前運輸部門之排碳量約為150百萬噸,其目標為2030年降至98百萬噸,德國政府規劃採取之措施包含:
  • 充電站:政府計畫至2030年將電動車公共充電站之數目擴增至100萬個,並在2025年前批准公共充電站興建之資金。此外,亦將鼓勵汽車製造商與能源公司擴大設置充電基礎設施,充電站的設置則可視為石油公司之減碳作為,如果充電站整體裝置情況未達預期,必要時將透過法律,強制要求所有加油站皆需設置充電站。
  • 汽車:至2030年,德國希望電動車之數量可達700~1,000萬輛,為了達成此項目標,德國政府規劃將調降電動車的稅率,同時調升目前售價低於4萬歐元汽車之價格,使電動車/油電混合車/燃料車等之車輛,更具市場競爭力。同時,也讓各邦或各市政府,可以針對公共汽車、出租車、計程車,訂定自己區域內汽車之排放標準。2021年後核發執照的燃油車,將依其每公里排放量課稅。
  • 鐵路:至2021年,聯邦政府將增加每年公共交通擴展費用為10億歐元,並與國鐵公司Deutsche Bahn合作,於2030年前投資860億歐元,用於鐡路擴建與效能提升上。為了鼓勵民眾搭乘,德國政府亦將減少長途鐵路的增值稅,使其票價減少約10%,另外於數個城市中,示範推動年票制度(如全年票價365歐元),以減少汽車使用所造成的交通擁塞與排放。
  • 貨運:德國政府希望至2030年所有貨運中,使用電動車或燃料電池的比例可達1/3,未來將透過道路使用費用的改革,使對氣候友善之車輛更具吸引力。
  • 航空:德國政府規劃將在2020年提高航空稅,同時限制航空公司的票價,不得低於稅金、附加費和其他費用的總合,以避免航空公司透過傾銷票價,鼓勵民眾搭乘。
  • 農業部門:目前農業部門排放量約為67百萬噸,目標2030年需降至61百萬噸。
  • 政府將鼓勵有機農業的生產,畜牧業的發展將依減量目標獲得協助,同時將依國家戰略的角度思考如何避免食物的浪費。
  • 針對林業,將給予溼地更多的保護,並加強造林,使更多木材作為建築材料。
  • 碳封存:為了在2050年前達成碳中和,針對無法避免碳排放之企業,應研究碳封存相關技術,政府亦將協助與相關利害關係人進行對話,提高民眾對碳封存之接受度。
  • 融資:德國政府表示,2030氣候行動計畫預估將花費超過千億歐元,但政府仍將維持國家的預算平衡,以不增加任何新債務為目標,政府透過碳定價所產生的收益,將用來挹注氣候基金,以及政府中有關氣候措施的補貼(如退稅),以確保與氣候行動相關的收入與支出可以達到平衡。

評析

  • 德國1990年後,隨著東西德的統一,德國在東德工業與電力部門的衰退促成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的減量。此外,2009年的經濟危機,也讓該年度的排放量驟減6.9%,但往後的數年,溫室氣體排放下降的趨勢卻明顯趨緩。
  • 德國為了推動溫室氣體減量,於2016年透過導入公民審議的機制,提出了2050氣候行動計畫,訂定了各部門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但在缺乏後續的監管之下,各部門之減量進展一直未達預期,其中運輸部門相較於1990年的排放,甚至不減反增。
  • 在2017年9月德國國會大選後總理梅克爾為了再次組成聯邦政府,因此與社會民主黨(SPD)進行談判,會後決議聯合政府將提出廢煤時程規劃與氣候行動的改革,也促使德國近年在溫室氣體減量措施的積極作為。
  • 德國2030氣候行動計畫發布後,仍受到環保團體諸多批評,認為碳價格仍過低、缺乏以2050淨零排放為目標等。此外,德國環保署於2019年初已提出氣候行動法草案,其後續之進展與機制仍應持續關注,以供我國未來2030年與2050年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達成之參考與借鏡

參考資料

[1] Germany’s 2030 climate action package, Clean Energy Wire, 2019/9。

[2] Eckpunkte für das Klimaschutzprogramm, Federal government, 2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