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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公布新的2030年氣候路徑,擬藉由碳市場機制以達成減量目標

重點摘要

南韓政府於2016年12月6日公布2030年國家溫室氣體減量基本路徑(Basic National Roadmap for Greenhouse Gas Reductions by 2030)。此路徑勾勒出碳市場在達成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目標的關鍵角色,南韓原承諾的目標為在2030年要較排放基線(BAU)水準減量37%,而基於政府對2030年BAU為8.51億噸CO2的預測,南韓必須較2013年的排放水準降低3.15億噸(6%)。

此次公布的2030年氣候路徑將國家的減量目標拆解到部門的水準,其中的4個部門共需要負擔59%的減量,分別為能源部門6,450萬噸、工業部門5,640萬噸、建築部門3,580萬噸、及新能源產業(主要為碳捕集技術及電動車)的2,820萬噸,所有其他部門則應負擔2030年減量目標的11% (較BAU減3,410萬噸) 。前述各部門共佔國家減量目標的70%,其餘30%的部分將透過使用國際抵換來達成。

然而,此路徑亦提出對使用抵換的權衡條件包括:當國際社會必須完成關於新的國際市場機制的談判、市場必須充分的發展、以及必須商定籌資措施時。


評析

在12月6日的內閣會議上,南韓總理府在綠色成長總統委員會的審查之後完成了第一個“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計畫”。根據“低碳綠色成長綱要法”建立的“基本計畫”是南韓第一套全面的中長期戰略和具體行動計畫,將在2020年後的新氣候制度下實施。它包含了在這方面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包括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氣候變化調適以及與國際社會合作。

與“基本計畫”一起完成的“2030年溫室氣體減量基本路徑圖”包含了系統和有效地實現南韓到203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37%的目標的方法。

南韓政府將至2030年需減量的溫室氣體(GHG)排放量及比例加以確認後分配給不同的部門,但若以其原來承諾的減量37%,其中不足的11.3%必須要由國際抵換來達成。減量中分配給電力部門的部分最大,為6,450萬噸,需透過低碳電力來源、需求面管理、及更高的電力供給傳輸效率來達成;次為工業部門包括鋼鐵、石化及其他20餘種企業型態需負擔的5,640萬噸,則藉由提高能源效率、環境友善的天然氣開發製程、冷媒替代、技術創新及廢棄物資源利用等方式達成。若以負擔比例來看,則運輸部門是最大的,占24.6%,次為廢棄物23%、電力19.4%、建築18.1%、公共及其他部門17.3%,占比最低的為農牧部門4.8%及工業部門的11.7%。(圖1)

圖1、部門別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變化[3]

若拿目前的路徑圖與2014年國家達成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路徑圖相較,除了廢棄物部門外,其他七個部門的減量比例均低於後者,其中運輸部門的比例降了近10%(2014年設定為較2020年BAU水準降34.3%),建築部門從26.9%降為18.1%,電力部門從26.7%降為19.4%,只有廢棄物部門的比例增加近一倍,從12.3%提高到23%。

南韓政府並提到將發展一項詳細的海外溫室氣體減量計畫,將透過巴黎協議提出的國際市場機制(IMM)購買排放權,以達成到2020年減量9,600萬噸,或是2030年溫室氣體BAU水準的11.3%。

在12月6日的內閣會議中亦決定提出因應氣候變化啟始綱要計畫,其中除包含南韓中長期溫室氣體減量計畫以外,尚包括氣候變化調適及國際合作。

南韓在此次公布的2030年減量路徑中,各部門的減量比例多半降低,而其餘部分(30%)擬採用購買國際碳權的方式補足,此應是考量企業的減量成本及競爭力。但南韓政府亦在此新路徑中提出使用國際抵換的權衡條件,且南韓在其國內實施的碳排放交易制度中規定需到第三階段(2021年開始)以後才可以使用國際抵換,而且數量僅限於原先10%的國內抵換額度的50%,亦即在2021年後,使用國際抵換額度為企業總排放量的5%,故屆時是否可以利用國際抵換來達成減量目標,尚須持續觀察。


參考文獻

[1] https://icapcarbonaction.com/en/news-archive/416-south-korea-releases-2030-climate-roadmap

[2] http://www.mofat.go.kr/ENG/press/pressreleases/index.jsp?menu=m_10_20&sp=/webmodule/htsboard/template/read/engreadboard.jsp%3FtypeID=12%26boardid=302%26seqno=317841

[3] http://english.hani.co.kr/arti/english_edition/e_national/773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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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G抵換INDCB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