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資訊

字級設定:
點閱 (4076) 回覆 (0) 推薦(0)

丹麥能源轉型之現況與願景,目標在2030年完全廢除境內燃煤電廠,2035年再生能源發電100%,2050年前完全排除使用化石能源

  • 丹麥是全球致力投入於綠色能源轉型的國家之一,目標在2050年前可以完全排除使用化石能源。丹麥的電力系統已經從過去的集中式供應,轉變為分散式電力,相較於1980年,丹麥在風力發電與分散式的汽電共生,己經有顯著的成長。
  •  
  • 丹麥的能源轉型,希望可以將電力系統、供熱系統及運輸系統進行通盤的整合,並依此制定能源政策目標、進行情境分析,同時發展成以再生能源為主力的能源供應系統。
  •  
  • 丹麥為離岸風力的先行者,目前已經獲得大量離岸風力的應用經驗,並針對新設置的離岸風力業者,提供「保證獲取收益」、「電網連結保證」及「一站式統包服務」,減少繁雜的行政程序。
  •  
  • 丹麥目前超過40%的電力是來自於風力發電,透過與鄰國包含德國、挪威等之電網連結,丹麥高再生能源的電力供應結構是可以與電網需求系統相容。
  •  
  • 丹麥2014年電力裝置容量合計為13.6GW,尖峰負載為6GW;全年境內發電量合計為306.15億度,同時電力淨進口達28.55億度;丹麥目前的電力系統正由過去的集中式電力轉為分散式電力(如圖1所示),約有6,000座電力設施,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四類:
  1. 集中式火力發電:約有16座以燃煤、燃氣、燃油及生質能為燃料的火力電廠;
  2. 分散式電力:約有1,000座以燃氣、廢棄物及生質能為燃料的汽電共生廠;
  3. 風力發電:約有5,200座風機;
  4. 太陽光電:92,000處太陽光電裝設處。

圖1、丹麥電力設施分配圖比較(1980年vs. 2014年)[1]

 

  • 丹麥整體的能源政策目標如下所述:
  1. 整體目標:在2020年前溫室氣體相較於1990年可以減量34%;在2050年可以完全排除使用化石能源。
  2. 再生能源:在2020年再生能源占全國能源供應的35%;同時在2050年達到再生能源供應100%的目標。
  3. 電力部門:2020年風力發電占整體電力消費的50%;2030年完全廢除境內的燃煤電廠;2035年再生能源發電100%。
  4. 供熱部門:2030年廢除境內所有的燃油供熱;2035年達到再生能源供熱100%。
  5. 運輸部門:2020年生質燃料占整體運輸燃料的10%;同時在2050年完全不使用化石燃料。
  6. 能源效率:相較於2006年淨能源消費在2020年減少使用12%。
  •  
  • 丹麥透過與鄰國電網的連結,可以大幅增加其電力系統的穩定,由於丹麥目前與鄰國電網連結的容量即高達6.4GW(其中與德國的電網傳輸能力為2,380MW,與挪威的電網為4,072MW),已超過其國內電力的尖峰負載6GW,因此再生能源無法穩定供應的特性,並不會阻礙丹麥全力發展再生能源之決心。
  •  
  • 丹麥目前民生電價約為30歐分/度,其電價結構如圖2所示,其中再生能源附加費(PSO, Public Service Obligation)約為2.9歐分/度,約占電價的10%,根據丹麥政府的推估,丹麥2015年再生能源補貼約為9.83億歐元,至2020年將微幅下降為8.77億歐元,其中以投入在離岸風力的金額為最高(約為5.22億歐元)。

圖2、丹麥2015年8月電價結構(家戶年使用4000度)[1]

關鍵字標籤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