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資訊

字級設定:
點閱 (699) 回覆 (0) 推薦(0)

世界銀行發佈「重新思考發展中國家的電力部門改革」報告,探討發展中國家試圖改善電力部門績效之方式與成果

摘述:

 

  • 世界銀行近期發佈新報告:「Rethinking Power Sector Reform in the Developing World」,探討發展中國家嘗試改善電力部門績效之方法與成果。自1990年以來,許多國家開始以市場導向進行電力產業改革,改革方法大致包含:建立獨立監管機構、電力產業部分民營化、重組公用事業與導入競爭機制,以下針對上述四項方法與成果概述說明。
  • 監管(Regulation):約有70%的發展中國家成立了準獨立(quasi-independent)的監管單位,以監督價格制定及服務品質,顯示監管為最受歡迎的改革方法。雖然許多國家制定了穩健的法規架構,然監管的實際執行仍遠遠落後,例如:幾乎所有的國家給予監管機關決定價格的法定權力,然有三分之一的政府通常會推翻這權力;另外,有四分之三的國家已採行適當的服務品質規範,然這些規範只有半數的國家會強制執行。
  • 民營化(Privatization):有賴於獨立電力計畫的廣泛採納,自1990年起,發展中國家的新發電裝置容量中,民營部門貢獻了40%,其中配電業民營化雖然極具挑戰,但有助於電價更貼近成本,而許多民營電廠極具效率,且其績效相較國營電廠也來的好。另外,較有效率的公用事業通常採取更好的治理與管理措施,包含透明的財政報告、雇用菁英員工與使用現代資訊技術系統。
  • 重組(Restructuring):大部分國家仍持續以垂直整合的國營電力公用事業進行壟斷經營,只有五分之一的國家將發電、輸電與配電分離,並成立許多的發電與配電公司。重組為深度改革的踏腳石,然若政府沒有進一步發展則不會看到顯著的效果,而若只針對電力系統做小規模重整且治理不良,反而可能降低其營運規模並增加複雜度。
  • 競爭(Competition):在過去25年內,僅有五分之一的發展中國家成功導入躉售電力市場,並獲得發電資源有效配置所帶來的效益,然其仍需要導入更多獎勵措施確保新的裝置容量有充裕的投資。由於電力市場的結構、金融及監督的先決條件要求很高,使得大多數的發展國家難以仿效,而對於那些還沒準備完善的國家,參與區域電力市場可帶來更多貿易效益。

評析:

  • 根據世界銀行指出,通常在普遍支持市場意識型態及政治權力下放的國家,電力市場改革才比較可行。其中改革支持者通常在改變過程中扮演很重要的角色,然而廣泛的利害關係人協調對長期持續改革而言也相同重要。
  • 市場導向的電力市場改革通常在中所得國家會相對有成效,主要因為市場改革是相當複雜,且需以具備一個已基本開發、治理完備且財務穩定的電力系統為前提,若前述條件準備尚不充分,執行過程將面臨許多困難,成果也將不如預期。
  • 電力部門改革是一種手段,最重要目標的仍是良好的電力部門成效,而在達成目標的過程中,可能有不同的實行方式。觀察電力部門成效良好的幾個發展中國家,其中有的全面實行市場化改革,以及部分在強力的政策規範下,維持由其主要且具能力的國營公用事業主導,顯示電力改革方法並非一體適用,各個國家仍須依自身國情採取符合需求之方法。
  • 在過去,電力部門主要追求滿足能源安全及財政穩定,然在21世紀以後,進一步希望達到電力普遍取得與低碳電力供給的積極目標,而電力市場改革有助於改善電力部門整體效率及融資可行性,以創造更好的投資氛圍,然而這些需要配套政策措施去激勵具體的投資。
  • 再生能源、儲能電池以及數位網絡等技術的快速創新,將使得過去高度集中化的電力產業逐漸被分散式用戶挑戰,而這些挑戰最後將如何重塑電力部門,端看監管機構對新用戶在市場的開放程度,以及對既有的公用事業,如何重新配置激勵措施鼓勵其採取創新技術。

參考資料:

[1] Rethinking Energy Sector Reforms in a Power Hungry World, 2019/09/10.

 

[1] エネルギー政策の方向性,総合資源エネルギー調査会 基本政策分科会(第30回会合),201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