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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針對首都圈和忠清北道實施「細懸浮微粒緊急降低措施」

重點摘述

  • 南韓環境部預測首爾、釜山、大邱、忠南、忠北、世宗與江原道等9個區域細懸浮微粒於2019年12月10日和11日將超過50㎍/㎥,需採取緊急措施標準,各地方政府並將於上午6點至下午9點實施相關措施。
  • 此次措施是依據「危機管理標準手冊」(2019年10月7日制定)實施,內容如下:
    1. 運轉中的燃煤機組,將關閉共10部機組,其中超過30年老舊機組2部、預防性維護機組2部、及額外停機5部,其餘41部機組則為80%功率運轉;京畿道燃油發電也將實施運轉上限。
    2. 排放五級車輛禁止通行,排放五級車輛指高排放污染而被分類為對環境有不良影響的車輛,截至2019年11月,全韓登記2,300萬台車輛當中,約有269萬台被認定為五級車輛。此外,並將關閉424 個行政和公共機構停車場,以減少交通流量。
    3. 針對細懸浮微粒排放量大的私有工作場所,如石化和精煉廠、水泥製造廠、廢棄物焚化廠和污水處理廠等,應採取諸如改變工作時間、調整排程或提高效率措施。
    4. 施工現場應採取如調整工時,操作灑水車和蓋上防塵罩等措施,違者將處以200萬韓元(約新台幣5.17萬元)罰鍰。 
    5. 與環境部達成自願協議的71個大型工作場所,雖然沒有強制措施,但也應自發性實施緊急措施。

評析

  • 文在寅總統上任後發布國家能源轉型路線圖,對抗空污亦為重要施政作為,並已於2019年2月15日正式實施「細懸浮微粒減量管理特別法(SAPMRM)」,也組成「細懸浮微粒特別委員會」,主要針對管理細懸浮微粒的生成、減少與排放,以減少對公眾健康有害影響。政府根據「大氣環境保護法」第11條,每5年須制定「管理和減少細懸浮微粒綜合計畫」,內容需包含細懸浮微粒改善的目標、現狀和排放預測、各部門策略、對公眾健康影響分析等。過程中,需聽取地方政府的意見,並規範地方須制定區域詳細「行動計劃」,並向環境部備查,每年地方政府須向環境部報告執行進度[1]。
  • 該法第18條明列「高濃度細懸浮微粒緊急管制減量措施」,細懸浮微粒警報標準如下表。而發布緊急情況減量對策則有三個要求,(1)預計每日0-16時平均超過50㎍/㎥,翌日亦超過50㎍/㎥;(2)每天0-16時市政府發布相關區域預警及預測翌日將超過50㎍/㎥;(3)預計翌日整天超過75㎍/㎥。[2][3]
  • 細懸浮微粒警報標準
  • 2019年11月底,國務總理召開95次國家問題檢查協調會議,會議中提出「冬季電力供需與燃煤發電減量對策」,規劃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之間,燃煤發電將有8~15部機組將停止運轉,預計減少2,352噸細懸浮微粒的排放,較去年同期減少44%。同時間因應穩定供電,將進行能源需求管理,並增加能源貸款支援需關懷階層民眾。實際操作上,除了將2部老舊燃煤機組停止運轉,同時最多一天將進行1-5部機組的預防性維護,並額外停止5-8部機組運轉,剩餘的燃煤機組以最高80%最大輸出操作[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