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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新加坡之後,中國大陸也考慮實施碳稅,做為推動低碳發展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經濟工具之一

重點摘要

根據中國大陸一位資深官員表示中國大陸將考慮實施碳稅。中國大陸原已籌備試行類似歐盟的碳市場多年,希望能夠建立氣候行動的自由市場經濟。此計畫目前進度落後,且中國大陸表示將不會在連結兩個碳市場(與歐盟)方面領頭。

此官員表示中國大陸將採用另一種不同而且有效的措施來推動低碳的發展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比如碳稅。

在中國大陸實施排放交易有許多的困難必須克服,包括區域之間差異過大、法規的問題、資料的驗證、市場的模式,以及管理的能力等,且碳市場為人為市場,如何將許可配額公平而有效率的分配,對中國大陸來說是一項極大的挑戰。如果中國大陸失敗了,將不只是國內的危機,也將影響到全球碳減量。


評析

中國大陸早自2013年起即已在全國各地進行多個碳排放交易試點計畫,原預定於今(2017)年推動全國性的碳排放交易體系。但是全國碳排放交易尚未推出,就已出現如歐盟排放交易制度的缺陷,包括碳權過剩、碳價過低、以及沒有相關的配套政策,加上中國大陸再生能源的發展與效率目標,更使得碳權需求下降、碳價過低(減碳成本過低),削弱了綠色投資的意願。此外,中國大陸各區域差異過大,要實施碳排放交易在法規、市場、交易制度及管理方面均是一大挑戰,因此,中國大陸考慮採用另一種經濟工具—實施碳稅。

新加坡計劃從2019年起課徵碳稅,此舉開東南亞先例。課徵碳稅會立即衝擊到企業的獲利,但相較於碳排放交易,碳稅可將碳價的波動降到最低,有利企業依價格調整經營策略,徵得的稅收可拿來補貼受影響的企業,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的機率也會下降。課碳稅也可能刺激再生能源的投資,促進潔淨能源的創新及帶動產業的變革。但是,如果碳稅價格(成本)太低,企業寧可繳稅,則無法達到減排的目的。

原來歐盟滿懷希望能與中國大陸這個龐大的碳市場連結,且預定在明(2018)年舉行聯合會議討論此議題,若中國大陸改變心意將使歐盟感到挫折,但中國大陸表示自去年馬拉喀什高峰會即持續與歐盟就深化碳市場設計進行對談,而可確定的是,有關這兩種工具-碳稅及碳排放交易-何者較佳的政策爭辯亦將會持續。

巴黎協議允許各國採用國際碳市場來協助其達成承諾目標,因為以市場為基礎的解決方案是成本有效的。約有一半以上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成員表示將採用或考慮採用碳定價做為達成目標的關鍵策略。碳定價中兩種最常被採用的工具-碳稅及排放交易,在實施上各有其優劣(參考附件一)。我國環保署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規定所擬訂並於近期核定公布的「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中除明列我國因應氣候變遷的10大基本原則外,也將強化如碳定價、綠色金融等的政策配套,未來可依國情及政策進程採用合適之碳定價機制,以加速達成我國之氣候目標。


參考資料

[1]China floats split with EU over carbon trading, Climate change news, 2017/03/09.
     http://www.climatechangenews.com/2017/03/09/china-floats-split-eu-carbon-trading/

[2]東南亞第一槍 星國將課碳稅,經濟日報,2017/02/22。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599/2299344

[3]中國大陸碳市場的低價疑慮,簡易評析,張素美,2016/03/08。

[4]「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正式出爐,行政院環保署環管處, 017/03/17。
     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60317171924

[5]2016年全球排放交易現況報告,簡易評析,張素美,2016/03/14。


附件一、碳稅及碳交易之比較

 

碳稅

碳交易(總量管制)

優點

產業

 

1.稅率為一個持續且清楚的價格訊號,廠商可依據稅率進行財務規劃,並進行減碳的設備或技術投資;

2.促進產業結構調整,選擇綠能科技與再生能源(燃料轉換)

 

經濟及產業效益

一個運作良好且參與者眾多的境內(或跨境)排放交易體系,可以確保整體廠商的減量成本最低,相當符合經濟效益。

產業對碳交易政策的接受度較高:

1. 因為管理當局通常會免費地分配排放權配額給廠商

2. 廠商可經由減量的努力,獲取出售多餘排放配額的利益

3. 碳交易可自動適應通貨膨脹的問題,碳稅則否

政府

課徵碳稅可成為政府長期穩定財政收入的來源

環境效益

1.確保總量管制目標的達成。由於碳交易需事先決定一個總量管制的目標,所以此政策可衡量管理當局是否確實達到預設的環境目標

2.減排成效較易估算

綠色財政改革

根據稅收中立(revenue-neutual)原則,將稅收用於降低其他具扭曲性的租稅,如所得稅,以及補貼低收入者所得及大眾運輸系統,可達到四重紅利的效果:

1.促進環境保護、能源的節約使用

2.減少租稅扭曲及取消不當的扭曲性補貼,以提升經濟效率、改善所得分配

3.促進產業結構調整,長期之後會形塑一個低污染、低能源密集的都市、運輸以及經濟環境

4.由於低稅負的環境,可增進臺灣的國際競爭力,促使新興節能產業與新能源技術發展,鼓勵外人直接投資,促進經濟成長

缺點

產業

1.碳稅最大的問題是最適稅率無法得知,稅率太低無法增加廠商減量的誘因,稅率太高則對總體經濟影響甚劇

2.減排量不易衡量

3.課稅行動的成本較易估算

產業

1.對現有廠商發放之免費配額形同一種補貼,對於未來的廠商造成不公平的待遇,不利於工廠除役與更新以及產業結構之調整

2.過多的免費配額將減少產業進行替代能源、減碳技術投資的誘因

政府

1.徵稅易引發反彈

2.徵收碳稅是以國家為基礎,但氣候變遷是全球環境問題,若要各國政府相互協調,徵收「全球碳稅」,則較難以達成共識並具體執行

整體經濟

1.碳交易市場的價格波動度大,不易預期(失去價格訊號)。如在經濟成長、高能源價格、嚴寒氣候或基線訂定較嚴的狀況下,將使碳價格走高,相反地,在經濟衰退、能源價格下降、溫暖氣候或基線訂定較寬鬆的狀況下,將使碳價格走貶

2.碳交易犯罪,排放權的核配容易引起利益團體的逐利行為,運作不當的碳交易機制容易受人為操控影響,如:刻意性地規避某產業、貪污、操縱及行賄等

3.現行的碳交易制度(如歐盟)皆只納入大排放量的污染源,未納入碳交易制度者面臨的碳價格為零,使得一個經濟體中有兩種碳價格,這會嚴重扭曲污染源的行為,長期執行之後,後果嚴重

資料來源:本計畫整理

關鍵字標籤
碳交易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