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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COP21的巴黎協議內涵,重新檢視我國化石燃料補貼措施,應提供潔淨能源生產誘因並逐步收回對化石燃料的支援

摘要

第21次《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COP21),共195個國家在2015年12月12日達成《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 將在2020年生效。主要內容重點有四:(1) 195個締約國家承諾將溫度漲幅控制在與前工業化時期相比之攝氏2度內,未來將進一步控制在攝氏1.5度內;(2)每五年會對各國進行一次總檢查,檢視各國在因應氣候變遷是否有進步。目前第一次總檢查會在2023年舉行;(3)「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條款,可以讓因為氣候變遷而受到經濟損失的弱勢國家申請補償,但不具法律效力;(4)超過180個國家承諾要減少碳排放,提出「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tended nationally defined contributions, INDCs),各國的自主貢獻並沒有法律效力,只能當作長期目標來看。各國也承諾在2050至2100年間達到溫室氣體零排放量。

聯合國氣候科學小組表示,各國一定得在2070年前讓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零,才能避免危險的全球暖化。中、臺、韓及G8工業國提出的「國家自定預期貢獻」,如下:

臺灣

2030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20%。

大陸

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高峰,且非化石能源占初級能源的消費比重達20%,每單位GDP碳排放量較2005年水準減少60%至65%。

韓國

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低於基線情境(BAU)的37%。依基線情境所預估之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8.506億公噸。

日本

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13年減少26%。

歐盟

共同繳交INDC的28國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要比1990年水準減少40%,各國減碳占比仍在協商中。

美國

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至2005年水準的26%至28%,2050年減少2005年的80%以上。

加拿大

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05年水準減少30%。

俄羅斯

2030年國內人為溫室氣體排放量較1990年水準減少25%至30%。

為確保減緩暖化速度,一些國家期望巴黎協議納入承諾本世紀達到脫碳(降低並逐步淘汰造成氣候變遷的化石燃料使用)。高收入與低收入國家有強烈分歧,印度拒絕含有逐步淘汰使用化石燃料的新氣候變遷協議。雖然,印度宣示拓展太陽能與風力發電,但該國大部分能源需求仍仰賴煤炭,並表示該國經濟正處於起步階段,人民過於貧窮,無法隨時終止使用化石燃料。印度還希望能夠以相較開發中國家更嚴格的審視已開發國家的溫室氣體減量承諾。

截至COP21的第3天(12月2日),全球化石燃料撤資運動的承諾總額已超過3.4兆美元。化石燃料撤資運動並非一朝一夕,在2014年9月,有181個組織提出撤資總額約500億美元的承諾。造成撤資承諾大幅成長的原因有三:(1)企業與投資者漸漸感受到碳足跡的追踪壓力;(2)市場出現新興投資工具,例如綠色債券(已發行者達660億至5,320億美元);(3)透過碳揭露計畫或是氣候變遷投資群組等平台,投資者共享最佳投資策略的機會愈來愈多。

隨著《巴黎協議》的通過,投資者將更瞭解擁有化石燃料資產的風險。氣候變遷國際投資小組 (International Investors Group on Climate Change)表示,《巴黎協議》將促使化石燃料的資金轉往再生能源投資。聯合國氣候報告共同主席Ottmar Edenhofer指出,巴黎協議可能引發投資方向出現根本性改變,轉向再生能源、節能、碳捕集與封存。

根據國際能源總署(IEA)的預估,按巴黎協議的減碳目標,2030年用於再生能源、節能的總支出金額將高達16.5兆美元。要達到這目標,各國政府得提供潔淨能源生產誘因並逐步收回對化石燃料的支援,並讓碳排放變得更加昂貴。

評析

根據英國石油公司(BP)統計,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正持續升高,相較1970年,2014年約成長139%。全球溫室氣體排放以中國大陸(2014年全球占比27.5%)最高,美國(2014年全球占比16.9%)次之;另外,由於歐洲與美洲經濟發展較早,在1970-1990年間,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歐洲與北美洲最高,亞洲經濟發展較晚,溫室氣體排放量成長速度在2005-2014年間增加約114.5%(2014年亞洲地區占全球的47.4%)。

圖1、全球歷史溫室氣體排放量[9]



根據德國看守協會(Germanwatch)公布的2016年全球氣候變遷績效報告,臺灣在58個國家中,屬於非常糟糕(very poor) 的等級。因此,基於全球對氣候變遷的共同責任,臺灣須在氣候變遷與減碳政策上展現更積極的作為,尤其是對於溫室氣體排放占比極高的能源生產與使用。

圖2、2016年氣候變遷績效指標報告[10]




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的研究指出,臺灣在2011年的化石燃料補貼達到全國GDP的0.3%,在全球先進經濟體(advanced economy)中,臺灣的占比達到「不容忽視(non-negligible)」的程度。在2013年臺灣總共對化石燃料補貼近6億美元(占GDP 0.1%),臺灣人口約2,349萬人,估計每人約25.5美元。據IMF的研究指出,全球化石燃料公司每年獲得5.3兆美元補貼,占全球GDP的6.5%。若以補貼金額排列,中國大陸仍是全球最高,為每年2.3兆美元,其次是美國約每年7,000億美元、俄羅斯是每年3,350億美元、印度每年2,270億美元、日本每年1,570億美元。歐盟28國總計補貼3,300億美元。

我國已通過了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亦制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將溫室氣體排放源列入盤查,降低工業與能源部門使用化石燃料而產生之溫室氣體,期與各國共同達成溫室氣體減量之目標。

根據《巴黎協議》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各國政府未來政策將逐步減少對化石燃料的支援,並轉向補貼再生能源、節能、碳捕集與封存等潔淨能源。倘未來我國取消或降低化石燃料補貼,將提高化石燃料的生產與使用之成本;若提高再生能源補貼,將有助於提升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提高再生能源之發電量,不僅使能源種類多元化,提高能源自主程度,使我國能源安全風險獲得改善。

 


參考資料

[1]臺灣必須面對的低碳未來,天下雜誌,劉光瑩、呂國禎,2015/12/22。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73387

[2]氣候變遷大會落幕《巴黎協議》說了什麼?http://world.yam.com/post.php?id=5177

[3]COP21 Reaches Agreement to End Fossil Fuel Era, 2015/12/12. http://environmentalgovernance.org/featured/2015/12/cop21-reaches-agreement-to-end-fossil-fuel-era/

[4]印度將在巴黎氣候高峰會反對至2100年淘汰使用化石燃料協議,經濟部能源局能源產業溫室氣體減量資訊網,2015/11/24。http://verity.erl.itri.org.tw/eigic/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765:2100&catid=18:2010-06-16-11-52-15&Itemid=50

[5]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聯合國,2015/12/12。http://unfccc.int/resource/docs/2015/cop21/chi/l09c.pdf

[6]全球達成巴黎氣候協議,碳泡沫成真?2015/12/14。http://technews.tw/2015/12/14/paris-agreement-2015/

[7]國際投資市場的變化:化石燃料撤資運動(Divestment),2015/12/18,清碳聯盟電子報第十三期。http://www.climatechange.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228:-cop211-&catid=13:newsletter&Itemid=105

[8]油價便宜?騙人的! 化石燃料補助每秒吃掉500萬臺幣http://e-info.org.tw/node/107918

[9]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2015, Data Workbook.
http://www.bp.com/en/global/corporate/energy-economics/statistical-review-of-world-energy.html

[10]The Climate Change Performance Index Results 2016, Germanwatch https://germanwatch.org/en/download/13626.pdf

[11]Counting the Cost of Energy Subsidies, IMF Survey, 2015/07/17. http://www.imf.org/external/pubs/ft/survey/so/2015/NEW070215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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