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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政府規劃提前於2024年終止所有燃煤發電、於2035年禁止新售汽柴油及油電混合動力車,同時並公布2018年英國減碳成效及達成第二期碳預算目標

重點摘述


(一) 英國首相強森(Boris Johnson)於2020年2月4日舉辦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26次締約國會議(UNFCCC COP26)記者會宣布,禁止新售汽油、柴油及油電混合動力車(hybrid)的目標,將從原訂的2040年提早至2035年,而原定2025年終止所有燃煤發電也將展開公眾諮詢,研議提早至2024年10月1日達成。[1]

 

(二) 禁止新售汽柴油車及油電混合動力車政策:

1. 2017年7月26日,英國環境部(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 DOE)公布「英國減少道路二氧化氮排放濃度計畫」(UK plan for tackling roadside nitrogen dioxide concentrations)[2],提出在2040年之前禁止新售汽油和柴油車,並且在2018年7月發布完整規劃「邁向零碳排放的道路」(The Road to Zero)[3],在前述目標下,設定2050年所有道路車輛零排放的長期目標。

 

2. 此次宣示除提早目標年至2035年以外,並首次將油電混合電動車納入禁止新售的名單內,英國交通部(Department for Transportation)已於2020年2月20日展開正式公眾諮詢,針對禁售的目標年、禁售項目的定義、為達成目標必須的法規障礙、工業和社會各部門可能面臨的衝擊,以及各措施的路徑圖,蒐集社會意見至2020年5月29日[4]。
 

(三) 英國2018年減碳成效[5]:

1. 英國燃煤發電占比已經從1990年的70%,下降到2019年的3%。

 

2. 2018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17年水準降低2%、較1990年水準降低43.1%;二氧化碳排放量較2017年水準降低2%(從461百萬噸降至451.5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較1990年水準降低39%。

 

3. 減碳成效主要歸功於能源部門大幅減少燃煤和燃氣發電,能源部門溫室氣體減少7.4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較1990年水準降低62.3%。

 

4. 交通部門排放占28%,仍是最大溫室氣體排放部門,但自2013年起持續微幅下降,2018年較2017年及1990年水準分別下降1.4%及3%,在道路交通使用量攀升的情況下,車輛燃料使用效率也有提升。

 

5. 工商部門2018年較2017年下降2.5%,是由於工業的燃料燃燒和空調排放減少;較1990年水準下降7.3%,主因是製氨、鹵碳、鋼鐵製程中碳排放減少。

 

6. 住宅部門特別受氣溫影響,2018年第一季因低溫增加天然氣供暖需求,使得2018年溫室氣體排放較2017年上升3.8%。

 

(四) 英國同時也宣布達成第二期碳排放預算,第二期碳排放預算從2013年到2017年共5年,總排放較上限規定的2,782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少384百萬噸,成果更勝第一期(2008-2012年)的低於上限36百萬噸二氧化碳。詳圖1所示。

圖1、英國第一、二期碳預算達成情形[1](詳如內文所述)

圖1、英國第一、二期碳預算達成情形[1]

 

評析


(一) 英國氣候變遷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Climate Change, CCC)陸續於2009年、2011年及2016年提出通過共五期碳預算目標,目前前兩期均達標,主要來自有效控制電力產生的碳排放,預期後續挑戰將更加劇,必須針對交通運輸部門、住商及工業部門加強相關減碳措施。五期碳預算目標如下:

1. 第一期(2008-2012),上限3,018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2. 第二期(2013-2017),上限2,782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3. 第三期(2018-2022),上限2,544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4. 第四期(2023-2027),上限1,950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5. 第五期(2028-2032),上限1,725百萬噸二氧化碳當量。
 

(二) 根據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第11條規定,應以五年為一階段,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各階段管制目標,並召開公聽會程序後,送行政院核定。部門別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第一期已於2018年1月23日奉行政院核定,依6大部門(能源、製造、運輸、住商、環境、農業)公布,今(2020)年依規定須公布第二期部門別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

 

(三) 我國國家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規劃(基準年2005年)如下:[6]

1. 第一期(2016-2020年)目標:2020年較基準年減2%。
2. 第二期(2021-2025年)目標願景:2025年較基準年減10%。
3. 第三期(2026-2030年)目標願景:2030年維持減20%為努力方向,滾動式檢討。
 

(四) 英國目前僅剩五座運轉中燃煤電廠,包括(1)SSE plc公司營運的Fiddlers Ferry電廠,裝置容量1.51GW,將於2020年3月31日除役;(2)Drax Group公司營運的Drax Units 5&6,裝置容量1.29GW,將於2022年9月除役;(3)EDF Energy公司營運的West Burton A電廠,裝置容量2GW,將於2023年除役;(4)EPH公司營運的Kilroot電廠,裝置容量0.52GW,將於2024年除役;及(5)Uniper公司營運的Ratcliffe on Soar電廠,裝置容量2GW,將於2024年除役。上述電廠總碳排放為44.04百萬噸(2014年資料)。[7]

 

(五) 英國政府提出將進一步展開公眾諮詢,以通過提早一年於2024年終結所有燃煤發電。目前相關諮詢文件尚未公布,但Drax電力公司已早於2020年2月27日發布新聞稿[8],其營運位於North Yorkshire的燃煤發電廠,將於2021年3月暫停發電,依容量市場契約規定轉為備轉電力,並於2022年9月除役。

 

(六) 儘管英國減少化石燃料發電取得良好的成效,但來自英國民間研究機構Carbon Brief的分析也指出,英國2019年低碳發電(風力、太陽能、核能、水力和生質能)的成長停滯,僅新增1TWh的發電量,遠低於過去九年的年均新增9TWh,而為了配合目前交通運輸和供暖部門電氣化的目標,到2030年每年至少需要15TWh的成長幅度。[9]

 

(七) 英國政府為拉抬主辦之UNFCCC COP26會議,陸續更新、加強相關政策措施與目標,並積極朝向達成2050年碳中和的法定目標。雖然目前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已宣布將會議延後到2021年舉辦[10],但也因此讓英國爭取到更多時間進行推動目標的規劃。目前目標下的執行細節在英國社會仍未有共識,但相關既有部門減碳成果及未來規劃,仍值得我國關注參考。而英國低碳能源成長遲緩,作為發展潔淨能源後進者的我國,亦應持續關注相關技術發展瓶頸,以減少政策發展可能受到的不利衝擊。

 

參考資料


[1] UK BEIS, End of coal power to be brought forward in drive towards net zero, 2020/2/4.
[2] UK Department for Environment, Air quality plan for nitrogen dioxide (NO2) in UK (2017), 2018/10/5.
[3] UK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ation, Government launches Road to Zero Strategy to lead the world in zero emission vehicle technology, 2018/7/9. 
[4] UK Department for Transportation, Consulting on ending the sale of new petrol, diesel and hybrid cars and vans, 2020/2/20. 
[5] UK BEIS, Final UK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national statistics: 1990 to 2018, 2020/2/4.
[6] 環保署國家溫室氣體減量法規資訊網,階段管制目標,2020/3/8。
[7] Wikipedia, List of active coal fired power stations in the United Kingdom. 2020/3/3.
[8] Drax Group, Drax to stop using coal well ahead of UK’s deadline, 2020/2/27. 
[9] Carbon Brief, Analysis: UK low-carbon electricity generation stalls in 2019, 2020/1/7.
[10] UN Climete Press Release, COP26 Postponed, 2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