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對於太陽光電和風力發電設備將分別加強保安規定和引進定期檢查制度
摘要
日本從2013年到2015年在各地發生許多太陽光電和風力發電的事故,為了徹底改善這些發電設備的安全,日本政府將引進定期檢查制度和加強保安規定。
對於太陽光電設備,2015年8月九州的颱風和2015年9月北關東發生鬼怒川決堤,均造成太陽光電設備的損壞。九州颱風造成太陽光電設備81件受害,其中約4成是因太陽光電板的脫落與飛散,受害最多的是中型太陽光電設備(500〜2,000瓩),經調查顯示大部分不符合設計基準[1]。
目前2,000瓩以下的太陽光電設備不需要提報工事計畫,如表1所示。因此,將檢討電氣事業法中的保安規定,改為500瓩以上必須提報工事計畫的可能性。此外,還將重新確認技術基準的適當性。
※1 感電死傷事故等,破損事故則為500瓩以上。
表1、日本太陽光電設備的認定導入狀況和保安規定[1]
對於風力發電設備,從2013年3月到2014年7月共發生19件事故,其中,發電系統掉落3件、火災2件、葉片飛散11件、支撐柱倒塌1件、其他2件[2]。因此,日本風力發電協會(JWPA) 於2014年11月成立風機檢查計畫檢討工作小組,於2015年7月制定風力發電設備定期安全管理檢查制度的試行版。定期安全管理審査(試行版)由日本風力發電協會(JWPA)負責,審查結果的評定由風機檢查計畫檢討委員會負責。(圖1)
圖1、日本風力發電設備的定期安全管理審査(試行版) [2]
日本於2015年6月24日修訂電氣事業法,引進風力發電設備的定期安全管理檢查制度。2015年10月起開始實施定期業者檢查(試行版),以實際發現問題並進行改善。預計於2017年4月起正式實施。(圖2)
圖2、日本風力發電設備定期檢査的實施時程[2]
評析
我國於2015年8月8日的蘇迪勒颱風,也造成風力發電設備的重大損壞,包括吹倒台電台中高美濕地18座風力發電機組中的6座,以及北海岸石門風力發電站,商轉11年的6座風機也折損2台,其中1台是機艙及葉片燒損,另1台則是風機塔架折斷,合計損失高達5.6億元[3]。
因此,為避免我國未來太陽光電和風力發電設備因天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日本太陽光電設備的保安規定和風力發電設備的定期安全管理審査制度等之對策內容,均值得我國相關業者之參考。
參考資料
[1] 急がれる太陽光発電と風力発電の安全対策、定期検査制度の導入も,Smart Japan,2016/1/28。 http://www.itmedia.co.jp/smartjapan/articles/1601/28/news051.html
[2] 風力発電設備定期安全管理検査制度の試行について,一般社団法人日本風力発電協会,2015/8。http://jwpa.jp/gfisf4vk/150820_fusha_teikitenken_shishin_HPr6.pdf
[3] 台電折損8座風力發電機 損失5.6億,中央通訊社,2015/8/9。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508090208-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