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至2016年底將推廣累計2萬戶家庭太陽光電租賃業務
摘要
-南韓產業通商資源部於2016年3月31日公布至2016年底,太陽光電租賃業務將推廣到2萬戶家庭(累計)。
-預計出租3kW的太陽光電,每月約可節省21,000韓元電費(約新台幣585元)。
-南韓目前太陽光電業務概況:
1.太陽光電為業主到家庭住宅設置太陽光電,包含設備安裝、維護責任,以此做為以民間為中心的太陽光電設備(PV)普及模式。
2. 住宅擁有者:初期不需支付安裝費用,但每月需繳納租金給出租業者。獨棟住宅租金每月7萬韓元(約新台幣1,950元)、公寓住宅租金每kW每月2.1萬韓元(約新台幣585元)。
3.出租業者:消費者支付的租金和PV的生產銷售收入,將持續收回後再投資。
-2013~2015年共完成安裝10,862戶(其中獨棟4,520戶、公寓6,342戶),共14.8MW。
-太陽光電租賃業務若持續,則消費者節省電費的行為,以國家總體來看,具有擴大效果。
1. 獨棟:如果一戶每月使用450度的電力,藉由租賃安裝3kW的太陽光電,電費節省計算如下:
(1)未安裝太陽光電下,現有電費每月10萬7千韓元(約新台幣2,982元)。
(2)安裝太陽光電後,每月電費僅剩1萬6千韓元(約新台幣445元),再加上付給業者的7萬韓元太陽光電租金(約新台幣1,950元)。
(3)預估安裝太陽光電板後,每月可節省:107,000-(16,000+70,000)=21,000韓元(約新台幣585元)。
2. 公寓:每月使用32,670度電力,安裝20kW的太陽光電,電費節省計算如下:
(1)未安裝太陽光電下,現有原始電費每月655,000韓元(約新台幣18,254元)。
(2)安裝太陽光電後,每月電費僅剩97,000韓元(約新台幣2,703元),再加上付給業者的428,000韓元太陽光電租金(約新台幣11,928元)。
(3)預估安裝太陽光電板後,每月可節省:655,000-(97,000+428,000)=130,000韓元(約新台幣3,623元)。
-今(2016)年底將新增1萬戶、2017年再增加1萬5千戶、2030年將累積至40萬戶。2013(新增60戶)→2014(新增2,006戶)→2015(新增8,796戶)→2016(新增10,000戶﹝獨棟3,000戶、公寓7,000戶﹞)→2017(15,000戶)
評析
-南韓主要再生能源政策係依據「新及再生能源發展、使用、供應、推廣」第五條,訂定「再生能源總體規劃 (Master Plan for Renewable Energy)」,並規範五年更新一次,最新一次於2014年(2014~2035)提出。主要目標延續2014年提出之第二次國家能源基本計畫,至2035年再生能源於初級能源供給占比可達11%、並新增2035年發電量占比可達13.4%。
-然彙整歷年有關再生能源政策目標,可以發現,
1. 2013年提出之「第六次長期電力供需基本計畫」(2013~2027)中,對比2027年目標,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目標最高(12.6%)
2. 2014年提出的「第四次再生能源總體規劃」(2015~2035),2027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略為降低至12.3%。 與「第三次再生能源總體規劃」相比,太陽光電、太陽熱能、風力及地熱等再生能源占比較原規劃增加,其中又以太陽光電占比提升最多(增加10%)。
3.2015年提出的「第七次再生能源總體規劃」(2015~2029),2027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再降低至11.0%。
-南韓自2003年公布第二次再生能源總體規劃時,即曾於報告中強調再生能源配額(RPS)制度之優點;政府遂於2007年委託相關智庫引進RPS進行研究,並於2008年正式引進;2008年8月公布第一期國家能源基本計畫時,公告發電設備規模在500 MW以上之電力廠商,皆須列為應提供新再生能源之義務廠商,並自2012年1月起正式實施。然在2014年底考量義務履行條件並盤點RPS實施狀況後,發現執行成效不如預期,故決議重新調整RPS義務供應量,使其可延期到隔年,最多可延期三年之多。
-南韓目前再生能源主要六大政策,並將與太陽光電相關說明,摘錄如下:
1. 需求者配合型政策:
(1)擴大居民參與:特別針對太陽光電項目以獎勵方式(融資、RPS優待等)鼓勵居民參與推動。
(2)組織環保能源城鎮:主要以焚化廠、掩埋地等設施,提出讓居民受惠模式。
(3)引導新再生能源租借事業:主要提出如讓業者於家庭住宅等裝設太陽光電設備,並收取一定租金,藉此吸引廠商投入與居民共同受益。
2.市場營運:改善RPS制度,並提出太陽光電未來可視其設置類型與規模,變更其RPS比率,讓投資更趨活化。
3.擴大海外輸出
4.創造新市場
5.強化研發力量
6. 擴充制度性支援基礎:強化與國際間標準及認證等基礎。
-2015年4月,南韓產業通商資源部即為發表氣候變化應對相關措施,提出「能源新產業與核心技術研發戰略(2015~2017)」執行計畫,其中所提能源新產業,即是為了有效解決氣候變化應對、能源安全保障、需求管理等,代表的產業包含電動車、環保能源城鎮、零能耗大樓、能源儲存系統(ESS)、能源獨立島、需求資源交易市場、太陽光電租貸事業、發電廠廢水再運用產業等。其中,太陽光電租賃項目,提出將以技術改善與擴大應用等方式,拓展其佈署。
1. 在2015年的「能源新產業與核心技術研發戰略(2015~2017)」計畫中,南韓政府預計從現有的基礎獨立住宅擴大到大樓等共同住宅上,至2017年底目標達到總共22,500戶的目標。然今(2016)年最新公布的政策目標中,南韓政府擴大目標數量,預計至2016年底預計將達20,000戶、2017年底目標量更將突破35,000戶,顯見南韓政府目標的大躍進。
2. 此外,針對技術研發,亦提出至2020年,太陽光電生產模組製造費用,目標需較現階段成本減少35%。
-2015年11月於法國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21屆締約國大會(COP21),南韓總統朴槿惠亦提出南韓自2014年開始,國內即藉由發展能源新產業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此,將透過新能源與再生能源的生產和儲存(ESS)方式進行電力交易。對此,南韓產業通商資源部在2016年1月,提出「電力領域10大計畫」,是為引導民間投資能源新興產業,及提供中、小與新創企業參與新產業的機會,預計將由公營電力公司(韓國電力公司,KEPCO)先發主導投資能源新興產業及擴大市場,並預計今(2016)年將投資6.4兆韓元(約新台幣1,783億元)。其中,針對新及再生能源,2016~2017年將投資4,000億韓元(約新台幣111億元),後續將與南韓教育廳協商可合作之校園,並在校園屋頂上設置太陽光電板,與學校共享互惠。顯見,南韓不僅於住宅部門大力擴展太陽光電設置,亦將觸角延伸至中小學及大專院校,增加境內太陽光電可開發量。
參考資料
[1] 產業通商資源部
[2] 第一期國家能源基本計畫,產業通商資源部,2008。
[3] 第三次再生能源總體規劃,產業通商資源部,2008。
[4] 第六次長期電力供需基本計畫,產業通商資源部,2013。
[5] 第二期國家能源基本計畫,產業通商資源部,2014。
[6] 第四次再生能源總體規劃,產業通商資源部,2014。
[7] 第七次長期電力供需基本計畫,產業通商資源部,2015。
[8] 南韓能源新產業與核心技術研發戰略(2015~2017)計畫,產業通商資源部,2015。
[9] 全球新聞:朴槿惠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 籲成立新氣候機制
[10] 南韓國家電力部門10大工作項目,產業通商資源部,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