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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13/10/29
提供者 : 林祥輝
日本電力公司之電價調漲流程與公開民意諮詢
重點摘述
- 電價調漲認可流程:日本電力公司電價申請調漲後,經濟產業大臣依據電氣事業法第19條進行審查,包括電價審查專門委員會之審查及消費者廳之協議,同時公開電力公司之申請資料,民眾可以提出意見,並舉行廣泛聽取客戶意見的公聽會(電氣事業法第108條),再經過相關閣僚會議之認可。電價調漲之認可流程如下:
- 公開申請資料:中部電力公司2013年10月29日向經濟產業省申請平均調漲現行電價4.95%,以及認可其他供給條件變更所伴隨之供給合約變動。相關申請資料公開於經濟產業省網站,包括:
申請書
- 供給合約變更認可申請書
- 一般電氣事業供給合約電價計算規則之設定基準及燃料費調整制度之基準調整單價報告
- 消費稅說明書
參考資料
- 電價調漲申請資料
- 電價調漲申請資料(概要版)
- 經營效率化對策
- 有關電價計算之電力供需資料
- 國民聲音之募集:
- 概要:在審查申請過程中,瞭解民眾對電價合理性的意見是很重要的,將以徹底公開資訊及高度透明的程序進行。民眾可對中部電力公開的申請資料提出意見。
- 意見募集期間: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26日
- 意見提出管道:郵寄、電子郵件、電子政府之總合窗口「e-Gov」,不接受電話之意見提出。寫上姓名、住址、電話號碼、電子信箱等。
- 公聽會:
- 日期:2013年12月26日,若人數過多,加開12月27日一場。
- 地點:名古屋國際會議場
- 主旨:中部電力平均調漲現行電價4.95%,以及其他供給條件變更所伴隨之供給合約變動。
- 意見提出:出席公聽會,若要提出意見,請在2013年12月11日前提交(郵寄或e-mail)意見陳述書(限一人一件),內容包括:姓名、住址、職業及意見概要,詳細意見內容另以附件呈現。
- 公聽會旁聽申請方法:若要旁聽公聽會,請在2013年12月11日前申請(郵寄明信片或e-mail,限一人一件),註明姓名、住址及主旨「中部電力関係公聴会傍聴希望」。若人數過多,將指定旁聽者。
評析
- 我國電價的調整係依「電業法」第59條第2項規定:「國營電業費率之計算,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0條之規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0條:「國營之公用事業費率,應由總管理機構或事業機構擬具計算公式,層轉立法院審定,變更時亦同。」[3]
- 其中有關電費之計算公式,係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0條規定,由立法院於49年8月26日審查通過之電價計算公式。[4]
- 「電業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電業擬訂或修正營業規則、電價及各種收費率,應送經地方主管機關或其事業所屬機關加具意見,轉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在當地公告之。」[3]
- 目前電價調整程序,係依立法院核定電價公式計算,由台電公司擬訂電價調整構想陳報經濟部,經經濟部能源局審查後,召開「電力及天然氣價格諮詢會」討論及作成建議,再簽報經濟部核定,由台電公司公告後實施。[3]
- 國內電價調整必須召開「電力及天然氣價格諮詢會」討論,並需在實施前1個月公告。
- 經濟部於2012年9月26日召開電價諮詢會,討論台電公司所提的「電價計算及浮動電價構想」,亦將透過其他方式廣徵各界意見,以形成共識。整體電價計算公式,倘經蒐集意見及充分討論後有所變更,將再送電價諮詢會討論。俟討論定案後,將依「國營事業管理法」第20條規定送立法院審定。[5]
- 電價除須合理反映國際燃料價格變動情況外,也應建立長久合理穩定的電價調整制度,讓電價走向市場化及制度化。電價與國際燃料市場價格連動,係為合理反映相關成本,以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民眾也可公開取得數據,並據以計算電價調整情況,即時掌握變動趨勢,不論是調降、調漲或維持不變,都可以迅速瞭解,可減少不必要的錯誤預期,降低應如何調整之爭議。經濟部目前正就電價調整制度化進行規劃,將廣徵各界意見並充分討論後提出電價調整制度,即未來每年定期檢討電價,並依發電燃料成本之變動調整電價。[6]
- 由以上說明可知,在我國電價調整制度上,尚缺乏採取透明化公開資訊、廣泛蒐集民眾意見與正式舉行公聽會等方式,將民眾意見納入電價調整決策參考之制度化模式。因此,常易引起民眾與企業之抗議與反彈。
- 日本電力公司(如中部電力)在申請電價調漲時,均會在網頁上公布詳細的資訊,說明電價必須調漲的原因,並舉行公聽會,廣泛接受民眾與企業的意見表達,作為電價調整之決策參考。這種資訊公開與參考民意之決策模式,值得作為我國在規劃電價調整制度上之參考借鏡。
- 會員名稱:闕棟鴻 (會員編號:265):回覆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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