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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地球溫暖化對策長期戰略的三支箭—國際貢獻、產業的全球價值鏈、創新,期對全球排放減量做出貢獻,實現巴黎協定於2050年後的碳中和目標

摘要

(一)   日本經濟產業省於2016年7月成立「長期地球溫暖化對策平台」,檢討2030年以後的溫室氣體減量對策。此對策平台下設國內投資擴大和海外展開戰略等二個工作小組,在蒐集國內外情資並召開17次檢討會議之後,於2017年4月14日發表「長期地球溫暖化對策平台報告書」[1]。

(二)   本報告書係基於日本2050年溫室氣體減量80%的長期目標,在兼顧經濟成長和排放減量下,提出日本地球溫暖化對策的推動方向。報告書的概要為:對日本的長期低排放型發展戰略,應改變侷限於國內的和現有技術的封閉思維,而是要擴大至全球視野,推動地球溫暖化對策的三支箭:「國際貢獻」、「產業的全球價值鏈」、「創新」,促使政府和產業採取行動削減排放量,並透過各國減量貢獻的競爭,走向一個新的遊戲(Game change),對全球整體排放減量的長期戰略做出貢獻,實現巴黎協定於2050年後人類活動排放與自然吸收之間的平衡(淨零排放),亦即「碳中和」目標。

(三)   國際貢獻的碳中和 (1支箭)

1.          強化日本低碳技術的國際競爭力,並利用聯合抵換額度機制(Joint Crediting Mechanism, JCM)、政府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國際協力銀行(Japan Bank for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JBIC)等公家融資,藉著政府和民間的合作,讓日本的優秀低碳技術對全球的排放減量做出貢獻,並取得市場。

2.          未來日本對全球排放減量的貢獻,將會超過日本國內的整體排放量。因此應將日本協助海外的減量貢獻定量化,並積極向國際發送訊息。透過這些努力,各國貢獻量多寡的競爭將走向一個新的遊戲。

3.          中長期的削減潛力,以JCM夥伴國家來看,在亞洲、中南美、中東地區的10個主要排放國家,估計2030年約有28.6億噸,2050年約有97.1億噸(約為目前日本總排放量的7倍)。若以全球來看,削減潛力更大,日本的低碳技術與資金將有機會做出重大貢獻。

(四)   產業全球價值鏈的碳中和 (2支箭)

1.          日本在材料、機械、電機電子、汽車、基礎設施、能源系統等之先進技術和知識產權,可提供高性能(高效率)的產品和服務。(圖1)

圖1、長期暖化課題的創新解決方法[1]

2.          從產品的生命週期來看,大部分產品在使用階段的排放占了一大半,不要侷限在生產部門的排放減量,應從全球價值鏈的觀點來看排放減量問題,透過日本產業界優良的能源與環境技術,加上創意與努力,創造有目標價值的市場。

3.          日本產業界已經實現了世界最高水準的能源效率,進一步在國內外推廣低碳的產品和基礎設施,估計鋼鐵、化學、電機電子、汽車、都市瓦斯、電力、造紙等七大行業對全球排放減量的貢獻,2020年度約有10億噸以上、2030年度約有16億噸以上。

(五)   創新的碳中和 (3支箭)

1.          在「能源與環境創新戰略」中,所選定的創新技術領域(包括次世代太陽光電、次世代地熱發電、次世代電池、氫氣製造輸送與利用、創新製程技術、輕質耐熱結構材料、CO2固定化與有效利用、次世代電力電子、創新傳感器、超電導),預期2050年對全球有數10至100億噸的排放減量潛力。

2.          制定10個創新技術領域的路線圖,建構政府和民間共同技術開發的體制,鼓勵產業界進行研發投資,推動國際共同合作開發。

3.          為了推動創新技術計畫和鼓勵產業界的行動,在產官學合作下,設置「瓶頸問題論壇(暫定名稱)」,解決研究者和技術者間的特定瓶頸問題。

 


評析

(一)   日本於2015年7月提出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目標為2030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要較2013年度減量26%。而於2016年5月公布的「地球溫暖化對策計畫」中,則提到205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要大幅減量80%。此80%的減量目標,並未明確說明參考基準年度。若以2013年度總排放14.1億噸為基準,2050年度總排放須限制在2.8億噸以下;若以1990年度總排放12.7億噸為基準,2050年度總排放須限制在2.5億噸以下。(圖2)

圖2、日本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目標[2]

(二)   圖2顯示2050年度的總排放量要比2013年度工業部門的排放量更低,日本政府評估即使導入目前所有的技術(民生部門:全電氣化或利用氫氣;運輸部門:零排放車或改用生質燃料;能源轉換部門:再生能源、核能、具備CCS的火力發電等),進行國內能源結構的大轉型,仍將無法達成減量80%的目標。因此,必須利用日本的低碳技術對全球排放減量做出貢獻來達成。

(三)   此外,長期地球溫暖化對策平台報告書也針對日本是否要實施碳定價(透過排放交易、碳稅等對碳定價)分析認為,日本能源價格中的能源稅已隱含地球溫暖化對策稅、揮發油稅、石油煤炭稅、LPG稅、飛機燃油稅、柴油稅或電源開發促進稅等碳定價效果,整體能源價格高於國際水準。因此,目前碳定價政策的額外措施(排放交易、碳稅)是沒必要的,但鑒於長期的各種不確定性,碳定價政策可做為政策選項之一,未來若要實施則必須慎重考慮。

(四)   我國「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揭示目標:分階段達成於2050 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為2005年溫室氣體排放量50%以下之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但在溫室氣體減量推動上,侷限在國內的政策措施[3]。因此,可參考日本的國外減量貢獻思維,在兼顧經濟成長下,減輕國內的排放減量壓力。

 


參考資料

[1]       長期地球温暖化対策プラットフォーム報告書を取りまとめました,日本經濟產業省,2017/4/14。

[2]       2015年度(平成27年度)の温室効果ガス排出量(速報値),環境省,2016/12/6。

[3]       國家因應氣候變遷行動綱領,環保署,201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