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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13/12/5
提供者 : 經濟部駐外代表
韓國公布第2次國家能源基本計畫草案
- 韓國第1期國家能源基本計畫在2008年公布,該計畫執行期間為2008年至2030年,每5年修訂1次,至2030年時,其核能發電比重(例)預定達到59%。
- 依據韓國國家能源基本計畫之民官工作小組於2013年10月13日向政府提出之「第2次國家能源基本計畫(2013~2035年) 」內容,直至2035年,韓國核能比重將從第1次計畫(2008~2030年)時制定的41%調降至22~29%。
- 該小組係考慮因福島核電廠災變而所引起的核電廠安全問題,決定縮小核電比重。倘獲採納時,韓國政府將修改部分核電廠營建計畫。建議放棄擴大核電興建基調,縮小核電比重由原定至2035年41%縮小至20%左右水準、再生能源比重維持11%水準、發電用煙煤課稅、降低LNG及燈油稅制、改善電費計費體系等。
- 韓國政府之前透過「第5次電力供需計畫」表示,至2024年追加興建11座核電廠後,總計將有34座核電廠,但考量國民對於核電廠存有不信任感,以及日本地震引起之福島核電廠事故、新古里核電廠3號及4號機組密楊傳輸電網架設受到沿線居民杯葛等因素,將作為修訂第1期國家能源基本計畫(2008年~2030年)參考,原則上第2期國家能源基本計畫(2013年~2035年)將從原定至2030年止核能發電比重占59%,下調為41%。但若按此次「第2次國家能源基本計畫」建議將核電比重縮小至20%左右水準,部分核電廠營建計畫勢將被取消,為彌補核能發電減少之部分,必須大幅擴大煤炭與LNG發電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