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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決:公有電廠蒐集所裝設於民宅之智慧電表資料合憲

重點摘述

(一)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於2018年8月16日裁決公有電廠蒐集所裝設於民宅之智慧電表數據有利於公共利益,不違背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規定[1]。此判決為美國智慧電表裝設與資料蒐集第一個案例。

 

(二) 該案由伊利諾州瑞柏城(Naperville city)居民起訴該城公有電廠連續三年透過智慧電表計畫裝設之智慧電表,持續蒐集居民能源消費資料,並以每15分鐘為更新頻率。居民起訴書聲稱電廠所蒐集之資料將居民置於危險之中,資料可推估家電用品、居家時程,甚至電動汽機車的充電時間亦可能推估出交通紀錄等。

 

(三)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定智慧電網在現代智慧電網管理下扮演關鍵角色,主審法官Michael Stephen Kanne在判決書中載明:「智慧電表使電廠可降低成本,提供更便宜的電力給消費者,並且鼓勵節能、增進電網穩定度」,「在計畫中,(以上功能)具充分的政府公共利益,並對個人權利影響極微,故蒐集資料視為合理(reasonable)」。

 

(四) 但判決書亦備註當地市民在智慧電網的安裝與否並沒有太多選擇權,因為該城市公有電廠供應全市電力,居民無法選擇退出智慧電網計畫。據報載,2009年伊利諾州政府能源部門通過法案,其中瑞柏城居民獲110萬美元注資升級電網系統,市政府利用該筆經費安裝智慧電表,並允許電廠蒐集居民智慧電表資訊。[2]

 

(五) 相關法律學者建議公有電廠應讓居民在裝設智慧電表上有選擇權,並認為絕大多數的居民不會選擇退出,因此對公共利益影響不大。並補充儘管資訊分享對現代化電網管理非常重要,但個人隱私權也不應被犧牲,「此案之判決將使隱私權之申訴在憲法層級上更難成立」,由哈佛法學院電力法研究室主持人Ari Peskoe向媒體表示。


評析

(一) 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及第十四條,限制政府公權利之行使,保障人民隱私權,禁止聯邦及州級政府公務人員從事包含直接及間接的不合理搜索及扣押。[3]

 

(二) 儘管公有電廠當前之資料蒐集判決合憲,但Kanne法官亦補充倘若電廠將資料分享予第三方,或更新頻率更短、甚至將資料用於執法以及電廠以外的其他公部門,判決認定或將有可能不同。[2]

 

(三) 我國行政院於2016年10月3日宣布重要政策「推動低壓智慧電表建置」[4],「為達節能目的,促進低碳能源轉型,智慧型電表基礎建設(Automated Metering Infrastructure, AMI),即是重要的工作之一。透過智慧電表,搭配時間電價等措施,可加強需求面管理,讓能源達到最適使用效率,以達成抑低尖峰用電及節約能源之目標,打造輕鬆節能的環境」。

上揭計畫設定自2017年啟動20萬戶建置、2020年完成100萬戶、2024年完成300萬戶。預期成果如下:
1. 結合時間電價,讓用戶能依自己的用電習慣,參與適合的時間電價方案,響應節能,舒緩尖峰負載,擴大智慧電表效益。預估至2021年選用時間電價低壓用戶達100萬戶,可抑低尖載27.5萬瓩用電量,等同於省下核一廠一部機組4成的電力。

2. 鼓勵國內廠商及早投入新型模組化電表與專用頻段通訊技術開發,以內需練兵(實績證明)前進國際市場。預期2017-2024年國內累計創造413億元產值。

3. 至2024年掌握全國八成以上的詳細用電資訊;整合家庭能源管理系統(HEMS)、電業及用戶應用情境等,創造AMI推動之衍生效益。

 

(四) 台電宣布我國智慧電表於2018年3月19日啟動安裝,目標20萬具先以用電量較大之雙北地區為主,總投資預算為新台幣12億元,由中興電與大同為主要承包商,預計於9月底安裝完成,並於年底完成通訊及控制中心。[5][6]

 

(五) 智慧電表之裝設亦詳載於我國能源轉型白皮書重點推動方案「推動智慧電網」中,該方案於電力小組第二次工作小組會議後,由低壓智慧電表推動規畫更名調整為推動智慧電網,並經九次電力小組工作會議於2018年7月2日會議後討論版本。相關方案內容摘錄於下:[7]

1. 期程與目標:高壓用戶智慧電表系統基礎建設(Advanced Metering Infrastructure, AMI)安裝已於2013年完成2.4萬戶建置,可掌握全台60%用電量,帶動用戶參與需量反應;規劃2020年完成低壓100萬戶,2024年完成低壓300萬戶智慧電表系統建置,其中將以大用戶及用電量高之區域優先建置,發展加值服務與資料經濟應用。

2. 推動內容:建置智慧電表系統基礎建設
(1) 高壓AMI維運推動策略:配合高壓AMI系統全數建置完成,提供高壓AMI入口網站、用電分析及需量競價等用戶服務及負載管理措施;同時推動區域用電資料加值應用,如用戶用電特性匹配、需量反應自動降載、異常電壓偵測等多面向用電分析。
(2) 低壓AMI長期維運策略規劃:逐漸擴大低壓AMI電表建置,發展加值服務與衍生應用,如能源管理系統、負載配套研究、區域用電資訊應用等,並兼顧公共利益與隱私安全保障等綜合考量資訊揭露之適切性。
(3) 提升配電管理:透過大規模AMI建置,蒐集區域用戶之用電量,檢出配電網內變壓器之過載、線損以及分歧線故障,達成變壓器負載管理及主動偵測線路故障/停電等功能。
(4) 規劃資訊管理及應用制度:研議資訊管理及應用制度,以提升整體能源管理效益,資訊應用原則將綜合考量公共利益、用戶隱私與資訊安全等議題,以帶動巨量資料(Big Data)、開放資料(Open Data)及群眾外包(Crowd Sourcing)等衍生應用。

3. 推動智慧電表系統建置預期成果:於2024年達成300萬戶低壓AMI建置,以達全台電力負載80%以上之監控;朝電表資訊應用面發展,如電表大數據應用、能源管理及資料經濟應用,滿足節能及電力調度之應用需求;未來更可配合負載管理制度進行相關節電/用電管理措施(含時間電價及需量反應等)。

 

(六) 在能源轉型白皮書重點推動方案中,多處提出資料收集與資訊管理及應用制度規畫,並預計將資料以開放資料等方式開放予更多應用,借鏡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決案例,我國相關電力法制作業應盡速趕上智慧電表之裝設與應用,避免產生糾紛,致使智慧電表之公共利益蒙灰。


參考資料

[1]United State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Seventh Circuit, No. 16-3766, 2018/8/17.

[2] Greenwire, Court rules smart meter data search is 'reasonable', 2018/8/17. 

[3]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搜索與扣押之問題

[4] 行政院重要政策,推動低壓智慧電表建置,2016年10月3日。

[5] 科技新報,智慧電表安裝 19 日上路,1.1 萬具雙北先行,2018年3月13日。

[6] 中時電子報,智慧電表釋商機 首波10億,2018年3月13日。

[7] 能源轉型白皮書,《推動智慧電網》重點推動方案(計畫)修正,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