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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14/1/3
提供者 : 張景淳
南韓第二期國家型能源基本計畫
1. 2013年10月南韓官方和民間聯合小組提出了「第二期國家型能源基本計畫」草案,規劃期程為2013~2035年,同樣提出五大政策目標:
(1) 透過電力需求管理減少電力消費15%
(2) 擴展分散式發電系統達15%以上
(3) 2035年發電部門減少溫室氣體20%
(4) 加強境內能源安全,資源開發率達40%,以及規劃再生能源最終能源需求占比達11%
(5) 南韓政府預計由2015年起引進能源消費券,推動與國民共同努力之能源政策。
2. 其中,在此官民工作小組建議案中,因日本福島核災事件,考量社會接受度與系統條件等,提出2035年核電裝置量占比22~29%之建議。
3. 然本案於2013年11月召開公聽會時,南韓政府提出綜合性考量減少溫室氣體、能源安全等因素之後,核電裝置量最終比重以29%水準來做檢討,並於公聽會上廣納民眾意見。
4. 原則上,「第二期國家型能源基本計畫」最終方案尚會經過能源委員會(產業通商資源部長官)、綠色增長委員會(總理)以及國務會議等三階段之審議後,方能拍板定案。
官方和民間聯合小組:為四個實務小組(能源需求小組、電力小組、核電小組與再生能源小組)及一個整合小組組成,每個小組各由15人左右的政府、學術界、NGO與產業界代表組成。分別就未來能源需求趨勢、制定需求面管理目標、能源價格、輸發配送電力限制條件、分散行電源對策、溫室氣體減量方案、核電廠未來比重與再生能源中長期普及目標等議題制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