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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2019年度能源相關預算要求為8,306億日元(約新臺幣2,243億元),強調能源轉型和脫碳化的創新技術開發

摘要

(一) 日本經濟產業省於2018年8月31日提出2019年度(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資源與能源相關預算的概算要求,總額為8,306億日元(約新臺幣2,243億元),比2018年度預算額7,798億日元增加6.5%,相較於2018年度的概算要求8,621億日元則減少3.7%[1~3]。(日本2017年度名目GDP約548.1兆日元,以1日元折算約新臺幣0.27元)

 

(二) 2019年度能源預算要求分為三大項:(1)致力於福島的復興和創生:實施廢爐/污染水對策、推動福島縣為再生能源產業基地等;(2)推動能源轉型和脫碳化的創新:實現氫能社會、化石燃料的低碳化、未來型再生能源和儲電技術開發、核能安全技術開發、製造和運輸的脫碳化創新技術開發、實現分散式能源系統、中長期的創新技術開發等;(3)強化能源安全:促進甲烷水合物等國內資源開發、確保海外石油和天然氣的權益、強化國內能源供應網等。(詳如圖1和附件的說明)

 

(三) 在「推動能源轉型和脫碳化的創新」項目中,預算要求5,021億日元,在能源供給端進行低碳化和脫碳化,在能源需求端進行最佳化。主要的開發技術包括:

  1. 建立國際氫氣供應鏈:利用海外褐煤製造氫氣的供應系統;加速加氫站、燃料電池汽車(FCV)和定置用燃料電池的導入和技術開發。
  2. 化石燃料的低碳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技術開發和展示;煤氣化燃料電池複合發電(IGFC)技術開發。
  3. 未來型再生能源和儲電技術開發:創新型太陽能電池、超臨界地熱發電、全固體蓄電池、蓄電池的再利用技術等。
  4. 核能安全技術開發:提高核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機動性;核廢料最終處置的後端技術開發。
  5. 製造和運輸的脫碳化創新技術開發:利用氫氣還原的脫碳化製程技術、木質纖維素奈米纖維和機能性材料的生產技術;無人自動駕駛、次世代人工智慧(AI)、機器人、AI晶片等互聯產業(Connected Industries)的創新技術。
  6. 分散式能源系統:透過物聯網(IoT)利用蓄電池和電動車(EV)等需求端資源的虛擬電廠(VPP)、次世代電網、次世代汽車、超高速充電設備、更節能的淨零耗能住宅(ZEH +)等。

 

日本2019年度資源與能源預算要求之要點(詳如文章最下方附件區:日本2019年度資源與能源資源預算要求)

圖1、日本2019年度資源與能源預算要求之要點[2]

 


評析

(一) 我國能源相關預算主要來自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支援進行國內能源相關研發與推廣計畫。依據經濟部能源局官網對此三基金所公布之2019年預算案[4],彙整於表1中。

  1.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用途33.43691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微增約0.54%,主要係推動能源技術服務業補助款等經費增加所致。
  2. 石油基金用途68.3593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56.78469億元,增加約20%,主要係增列「工業鍋爐燃料轉換及改善空氣污染行動計畫」補助經費及「百萬家庭親子節電競賽方案」、「村里節電大車拼活動方案」等獎勵經費所致。
  3.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來源74.90708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95.84132億元,減少約21.8%,主要係動用以前年度基金餘額支應本年度部分再生能源推廣計畫所致;用途105.85195億元,較上年度預算數略減約0.78%,主要係本年度預計辦理風力發電離岸系統示範等再生能源推廣計畫經費較上年度減少所致。

 

(二) 我國2019年能源、石油及再生能源三基金用途合計約207.6億元,約占2017年名目GDP(約17.43兆元)的0.12%;相較之下,日本2019年度能源相關預算要求(8,306億日元)約為2017年度名目GDP(548.1兆日元)的0.15%。雖然我國三基金的能源預算規模較低,但都加強節能與再生能源的投資,至於日本2019年度能源預算中強調能源轉型和脫碳化創新技術開發的投入,值得我國參考。

 

表1、我國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預算[4]

基金 依據 來源 用途 2018預算案 2019預算案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 能源管理法 向綜合電業、石油煉製業及石油輸入業每年經營能源業務收入0.5%範圍內收取。 辦理節約能源技術研發、能源效率管理與技術服務推廣輔導等科技計畫、能源研究成果推廣與宣導,及電業發展推動與管理等業務。 來源29.64353億元
用途33.2578億元
來源30.60761億元
用途33.43691億元
石油基金 石油管理法 以探採或輸入石油及製造石化原料工業副產之石油製品售予石油煉製業者之石油輸入平均價格從量收取一定比率之金額。 建立政府安全儲油、能源新利用技術開發及石油業管理等業務。 來源57.8365億元
用途56.78469億元
來源54.29873億元
用途68.35938億元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向台電公司、民營電廠及達一定裝置容量以上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對其非再生能源發電部分之總發電量收取之金額。 推廣再生能源利用等業務。 來源95.84132億元
用途106.6870億元
來源74.90708億元
用途105.85195億元

 


參考資料

[1] 經濟產業省預算網頁

[2] 平成31年度 資源・エネルギー関係概算要求のポイント,經濟產業省,2018/8/31。

[3] 平成31年度 資源・エネルギー関係概算要求の概要,經濟產業省,2018/8/31。

[4] 能源研究發展基金、石油基金及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之預算,經濟部能源局。


附件

日本2019年度資源與能源資源預算要求[2, 3]

 

政策基本方向:推動第5次能源基本計畫(2018年7月內閣決定),最優先的課題-確實推動福島的復興,實現2030年能源結構目標,2050年能源轉型和脫碳化的挑戰,強化能源安全等。

預算:【2019年度概算要求:8,306億日元←2018年度預算:7,798億日元】

 

一、致力於福島的復興和創生【1,1961,012

(一) 安全且確實地實施廢爐/污染水對策【165】

       取出核燃料碎片、固體廢棄物的處理和處置等技術難度高的研發補助。

(二) 推動福島縣為再生能源產業基地(實現福島新能源社會構想)【560】

  1. 在東京奧運會展示世界上最大級由再生能源進行無CO2的氫氣製造和應用【氫氣供應鏈207】
  2. 增強阿武隈山地和沿海地區的輸配電網,擴大導入再生能源【90】
  3. 在福島機器人試驗場,展示世界最先進的無人機【38】

(三) 確實實施「加速核災後福島復興的基本方針」【470】

建置污染土壤的中間儲存設施、交付給核災損害賠償・廢爐等支援機構的交付金。

 

二、推動能源轉型和脫碳化的創新【5,0214,672

能源供應的低碳化和脫碳化

(一) 徹底強化實現氫能社會的措施【641←450】

  1. 建立從製造到利用的一貫大規模氫氣供應鏈【266】

            (1) 世界上第一個利用海外褐煤等未利用能源的國際氫氣供應系統的建立和展示【氫氣供應鏈207】

            (2) 甲烷熱分解的無CO2氫氣製造技術的可行性調查【14】

            (3) 實現氫能發電的燃燒技術的開發和展示【氫氣供應鏈207】

  1. 加速引進氫氣利用技術【375】

            (1) 加氫站的戰略發展、法規檢討、低成本化的技術開發【136】

            (2) 燃料電池汽車(FCV)和定置用燃料電池的導入支援和技術開發【239】

 

(二) 透過CCUS進行化石燃料的低碳化【242←235】

  1. 支援CCS技術實用化的大規模展示和CCUS的國際共同展示【127】
  2. 支援煤氣化燃料電池複合發電(IGFC)等低碳火力發電技術的研究開發【115】

 

(三) 未來型再生能源和儲電技術的開發【547←451】

  1. 未來型再生能源發電技術的創造【246】

克服設置限制的超輕量的創新型太陽能電池、超臨界地熱發電相關的探勘及關鍵技術等,進行再生能源主力電源化的技術開發。

  1. 透過創新的儲電技術,最大限度地利用再生能源【301】

            (1) 全固體蓄電池等次世代型車載蓄電池的技術開發【65】

            (2) 高精度掌握蓄電池的剩餘電量,徹底利用蓄電池的儲存電力,開發世界上第一個傳感技術【13】

            (3) 建立從中古車蓄電池到定置用等蓄電池的再利用技術【VPP 55】

 

(四) 提高核能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機動性【1,342←1,328】

  1. 核能的技術開發[136]

            (1) 開發創新的核能技術,以應對多樣化的社會需求【10】

            (2) 提高輕水反應爐安全性的技術開發【32】

            (3) 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等後端技術的開發【47】

  1. 核電廠當地區域的支援[1,205]

核電廠當地區域的能源結構強化、促進對話等,確實支援當地區域。

 

能源使用的最佳化

(五) 透過脫碳化技術進行製造程序的創新【1,300←1,160】

  1. 支援製造程序中脫碳化技術的開發【408】

            (1) 利用氫氣的還原技術等進行煉鋼和化學製程中的脫碳化技術開發[70]

            (2) 木質纖維素奈米纖維低成本化製造程序的開發【11】

            (3) 利用植物等生物進行機能性材料等生產技術的開發【30】

  1. 互聯產業(Connected Industries)的製造和輸送的創新【894】

            (1) 透過無人自動駕駛實現移動服務,在高速公路上實現卡車列隊行駛的示範驗證【55】

            (2) 以次世代人工智慧(AI)和機器人為核心之整合技術開發【25】

            (3) 利用AI等大幅縮短先進機能性材料開發週期的技術開發【28】

            (4) 能夠以高速和超低功耗處理大量訊息的AI晶片和次世代計算技術的開發【90】

            (5) 透過節能補助金等支援中小企業和多家業者合作的節能【節能600】

 

(六) 分散式能源系統的實現【1,142←1,128】

  1. 為最大限度地利用分散式能源,進行控制系統的技術開發

            (1) 透過需求端的定置用蓄電池和電動車(EV)等物聯網(IoT)技術,用於電力供需平衡調整控制的虛擬電廠(VPP)示範【VPP 55】

            (2) 開發次世代控制系統以克服電力系統的限制【29】

            (3) 支援引進次世代汽車和超高速充電基礎設施【165】

            (4) 支援更節能的住宅淨零耗能化(ZEH +)旨在不依賴FIT的自立化【節能600】

 

(七) 支持創造創新的跨部門努力【384←295】

  1. 創造技術種子和基於社會需求的創新技術的中長期研究開發【177】
  2. 透過在海外的先進技術、系統示範和國際標準化等國際合作促進創新【207】

 

三、能源安全的強化【2,815←2,656】

(一) 國內資源開發【479】

       促進國內海洋等地的能源和礦物資源的開發。

  1. 甲烷水合物商業化的技術開發,國內石油和天然氣資源量調查及試鑽的支援【331】
  2. 日本周邊海域海洋礦物資源的開發【100】

 

(二) 海外資源開發【581】

       促進國外資源權益的獲得。

  1. 由JOGMEC提供風險資金以確保日本企業的石油和天然氣權益【370】
  2. 透過人才培育和技術合作等實現戰略的資源外交【45】
  3. 探查確保節能/再生能源設備不可或缺的礦物資源的穩定供應【24】

 

(三) 國內能源供應網的強韌化【1,660】

       加強災害和突發事件時燃料供應網的危機應對能力。

  1. 加強災害應對能力,包括改善居民據點的服務站(SS),作為災害發生時當地居民的燃料供應據點,利用物聯網(IoT)等展示次世代燃料供應基礎設施【106】
  2. 透過石化園區的重組,改善供應結構和煉油廠的強韌化【206】
  3. 建立石油和液化石油氣(LPG)等儲備制度【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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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能源轉型脫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