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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內閣通過建築節能法修正案,將適用對象擴大至總建築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

摘要

  1. 日本為了依據「巴黎協定」(2016年11月生效)達成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的目標,強化住宅、建築物的節能措施已成為亟待解決的課題。為此,綜合考量住宅及建築市場的環境、規模及用途特性,日本政府認為有必要部分修訂建築節能法 [1]。
  2. 適用對象將由現行之大型辦公大樓(總建築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擴大至住宅除外的新建中型辦公大樓(總建築面積300平方公尺),包括旅館、商業設施等,都須符合建築節能標準,並預計於2021年施行 [2]。
  3. 針對辦公大樓,除上述措施外,還增加多棟建築合併認定節能計畫的機制,取得節能認證可放寬建築容積率。
  4. 針對集合住宅,簡化行政機關節能計畫審核,並加強新建築的監督制度,例如民眾可藉由民間審査機構進行評估,簡化行政機關對節能計畫的審核工作。
  5. 針對獨棟住宅,建築師、設計師等皆有說明建築節能表現的義務。
  6. 基於氣候和文化的特殊性,引入了地方政府可以獨立加強節能標準的機制等。

 

 

建築節能措施範例,包含太陽能發電、雙層玻璃窗、高效率熱水器、隔熱材料、屋簷阻擋陽光等


評析

  1. 日本政府為了履行巴黎協定,本次提出建築節能法修正案,將辦公大樓的節能標準適用對象擴大,積極推動落實減排。
  2. 根據此次修正案,建商的負擔將會增加,政府估計,為滿足標準而增加的成本僅佔總建築成本的1.5%,當地媒體認為這些增加的成本將可在約10年內由節省下來的能源費用回收 [2]。
  3. 在2017年的所有新建案中,中型規模建築物比率約占3%,14,000多棟,政府方面判斷,節能標準合格率已超過90% [2]。

參考資料

[1] 「建築物のエネルギー消費性能の向上に関する法律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案」を閣議決定~「パリ協定」の目標達成等に向け、住宅・建築物の省エネルギー対策を強化~ ,國土交通省,2019/2/15
[2] 建築物省エネ法の改正案、閣議決定適合義務が延床面積300平米以上に拡大,環境ビジネスオンライン,2019/2/18
 

關鍵字標籤
建築物節能巴黎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