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資訊

字級設定:
點閱 (1891) 回覆 (0) 推薦(0)

西班牙2030年氣候與能源計畫草案 大幅增進提高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占比至74%,能源效率改善39.6%,碳排放減少21%

摘要:

1. 西班牙政府生態轉型部於2019年2月22日向歐盟提交2021-2030年國家整體能源與氣候計畫草案 (Plan Nacional Integrado de Energía y Clima 2021-2030, PNIEC),將著重發展再生能源與提升能效。主要目標為2030年時再生能源發電裝置容量占比將提升到74%,相較1990年,能源效率改善39.6%,碳排放減少21%,其中主要源自於發電方式改變、其次為運輸。同時,將降低對外國的化石能源的依賴,能源進口比重將自目前的74%降至2030年的59%。[1]
 
2. 稍早數個月間,生態轉型部已提出氣候變遷和能源轉型法草案 (Ley de cambio climático y transición energética, LCCTE) 與公正轉型策略(Estrategia de Transición Justa),此次同時交付公眾諮詢。前者提供能源與氣候策略的框架性法律工具,後者則為能源轉型階段的勞工與消費者提供保障。
 
3. 依據PNIEC草案規劃,2030年時,西班牙的發電裝置容量預計共有157GW,煤炭火力發電選項已趨近於零,但保有核電,如表1所示。
 
表1、西班牙2030年發電裝置容量目標[2]
發電方式 預計裝置容量(GW) 占比
風力 50 31.85%
太陽光電 37 23.57%
天然氣複循環機組 27 17.20%
水力發電 16 10.19%
抽蓄水力 8 5.10%
太陽熱發電 7 4.46%
核電 3 1.91%
其他技術 9 5.73%
總裝置容量 157  

 

4. 因抽蓄水力與儲能電池的技術增進,儲電能力可再增加6 GW,為發電提供更大的調度管理能力。

5. 預計2021-2030年間低碳經濟會帶動 2,360億歐元的投資,其中八成來自於私部門,每年將創造 25萬至36萬4千個工作機會,以貿易及維修職務最多,其次為製造、營造。
 
6. 在運輸部門,2021-2030年間預計減少28 MtCO2當量的排放量,主要方式為交通模式轉變,將35%的燃油運具的延人公里 (Passenger-kilometers)轉換為公共運輸、單車或步行等交通方式。2030年時,再生能源在運輸部門的使用比例能達到22%,除了導入生質燃料,另一方式是配合約500萬電動運具使用再生能源電力。
 
7. 為符合歐盟法規要求,氣候變遷和能源轉型法草案第五條規定政府應提出2050年的減碳策略,包括2050年努力實現碳中和,發電100%來自再生能源。2040年前,新售的小客車與輕型商用車輛將不再有溫室氣體的直接排放,亦即禁售輕型燃油汽車,但此規定不包括已登記的既有車輛與非商用車。[2]
 

評析:

1. 前述三項計畫與法律草案於2019年2月22日至3月22日期間交付公眾諮詢,但由於執政的社會勞工黨所提的預算案於2月13日遭國會封殺,致使總理宣布解散國會,將國會大選提前到4月28日舉行。此舉意謂上述計畫與法律草案在此之前不會在國會討論,故此非煤減核的能源政策路線仍屬未定之天。[4]
 
2. PNIEC利用多種模型推估2030年之前的各種發電來源裝置容量,如表2所示,基本上依循執政黨非煤減核的政策理念,且減少的煤電與核電以再生能源替代。與我國未來非核目標,減少之核電主要以天然氣取代路徑不同。
 
表2、西班牙推估2030年之前各類發電裝置容量(MW) [5]
年份 2015 2020* 2025* 2030*
風力
22,925 27,968 40,258 50,258
太陽光電 4,854 8,409 23,404 36,882
太陽熱發電 2,300 2,303 4,803 7,303
水力發電 14,104 14,104 14,359 14,609
混合式抽蓄水力 2,687 2,687 2,687 2,687
純抽蓄水力 3,337 3,337 4,212 6,837
沼氣 (Biogás) 223 235 235 235
地熱 0 0 15 30
海洋能 0 0 25 50
生質能 (Biomasa) 677 877 1,077 1,677
煤炭火力 11,311 10,524 4,532 0-1,300
天然氣複循環機組 27,531 27,146 27,146 27,146
煤炭汽電共生 44 44 0 0
天然氣汽電共生 4,055 4,001 3,373 3,000
燃油汽電共生 585 570 400 230
燃油/燃氣 2,790 2,790 2,441 2,093
再生能源汽電共生 535 491 491 491
廢棄物汽電共生 30 28 28 24
城市固體廢棄物 234 234 234 234
核電 7,399 7,399 7,399 3,181
總計 105,621 113,151 137,117 156,965

註:星號(*)年份均為PNIEC的目標情境推估值

 
3. PNIEC的2030年發電裝置容量結構中保有3GW的核電,並未明確說明推估發電量,或僅只作為備用。在PNIEC的計畫說明文件中提及,在強化安全、優化營運與核廢料處理下,核電廠採逐步除役,時程約略落在2025年至2035年之間,但未具體指出除役年份、營運年限,或是哪一座機組可能營運超過40年[5]。西班牙生態轉型部長於2019年1月29日曾與三大電業公司會晤,討論核電廠除役規劃或是否有延役安排 [6]。由於國會將改選,因此核電存續的討論近期內不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