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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提出國家能源與氣候變遷計畫草案,訂定各領域目標,期對氣候變遷問題有更多貢獻

背景:比利時是一個聯邦制國家,由三個行政區分別是瓦隆區 (Wallonia)、佛拉蒙區 (Flanders) 和布魯塞爾-首都區 (the Brussels Capital) 所組成,並包含荷蘭語 (the Flemish)、法語 (the French) 和德語 (the German-speaking Community) 等不同語系的社群,是一個存在多元文化的國家。2018年人口數約為1,137萬人。

計畫目標:為符合歐盟在2019年12月底規定會員國完成的國家能源與氣候變遷計畫,比利時在2018年12月19日提出該計畫之草案[1]。

權責分工:

1. 聯邦政府 (Federal Government):聯邦政府負責的面向廣泛,在市場面,聯邦政府負責訂定新的產品標準,例如燃料的品質、住家的用電狀況與表現、產業相關應用等。核能亦為聯邦政府權責,,並要確保國家的能源供應安全。此外,由於聯邦政府的管轄權還包含境內海域,故離岸風電的推動亦由聯邦政府負責。而鐵路規劃與對燃油課稅等亦屬於聯邦政府的管轄範圍。

2. 地方政府 (Regions):地方政府的權責則主要在能源效率面,如推廣再生能源、公共運輸、運輸基礎建設、都市規劃、農業和廢棄物管理。

各領域目標:

1. 溫室氣體 (greenhouse gas, GHG)排放:比利時2017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較2005年少10%。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為2005年的35%。

2. 再生能源消費占比:比利時在2017年的再生能源電力約占全國用電的9.1%。到2030年時再生能源占比目標將提高至全國電力消費的18.3%。其中離岸風電將在2030年完成4 GW的裝置容量。在最佳的情境中,到2030年,離岸風電將提供近14 TWh的電力。

3. 能源效率:比利時2017年能源消費量為49.1 百萬公噸油當量(Mtoe)。預估到2030年時能源消費將較2005年減少11.1 Mtoe (約12%)。

圖1 比利時能源消費軌跡[1]

 

4.  運輸部門目標:(1) 聯邦政府規劃在2030年時有20%的國民旅遊是用腳踏車、走路搭配其他限速在25km/hr以下的交通工具。 (2) Flemish地方政府則規劃在2030年時市場上所有的車輛皆為低碳車輛,且至少有一半以上是零污染車輛。此外,從2025年開始只有鄉村地區容許採用低碳巴士,市區皆必須是零污染巴士。大型貨車的部分,則希望在2030年時有5%的新車輛能採用低排放車輛。(3) Walloon地方政府,預計要在2030年前把目前約1,850台巴士轉為低碳巴士;且自2025年開始,所有市政府出資購買的新購車輛都必須是零污染車輛。此外,為了因應低碳化車輛的普及,市政府將協助建立足夠的氫氣補氣站或其他因應措施,以確保轉換低碳車輛後的能源供給。(4) Brussels-Capital地方政府則致力於在2030年時能將民眾使用自駕車的里程減少21%。


評 析

  比利時在2030年的溫室氣體管制目標比歐盟在2018年五月的2018/842規範中的平均目標30% 還高出5%,說明比利時希望能對氣候變遷的問題有更多貢獻[2]。我國在溫管法的管制目標上,2030年的目標是2005年的20%,與歐盟和比利時的標準比較起來相對寬鬆。

  比利時再生能源消費占比在2030年時僅有18.3%,低於歐盟在2018年所決定的32%的目標[3]。根據我國經濟部能源局的報告顯示,我國在2018年的再生能源發電量約占5% [4],目標在2025年時達到20%的電力由再生能源供應的目標。

  歐盟在2012年時,提出的目標是在2030年時能源效率比2005年提高32.5%,然而,比利時的聯邦政府和三個地方政府的綜合貢獻僅能較2005年的能源消耗減少約12%。我國目標是2030年時的排碳量小於2005年20%,故能源消耗減少上,對應的數值也會較比利時的12%目標來得高。

  運輸部門方面,由於我國國人習慣以機車、汽車和大眾運輸工具為主,為降低排放,目前在各地方政府陸續推動汰換二行程機車、補助電動機車、補助電動公車、五都捷運和推廣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等措施。台北市政府亦在2017年7月1日開始施行低污染排放示範區 [4];另外,我國在2018年6月25日,也通過了空污法的修法,增訂各級主管機關劃設空氣品質維護區的授權[5],但目前並未如比利時地方政府一樣,強制規定在2030年時市區的巴士應為零污染巴士或低碳巴士。


參考資料

 

[1]  Belgium’s Integrated National Energy and Climate Plan Draft,2018/12/19.

https://ec.europa.eu/energy/sites/ener/files/documents/ec_courtesy_translation_be_necp.pdf

 

[2] Regulation (eu) 2018/842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30 may 2018.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18R0842&from=EN

 

[3]「107年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經濟部能源局,2019.05.20。

https://www.moeaboe.gov.tw/ECW/populace/content/ContentDesc.aspx?menu_id=6985

 

[4]  EU strikes deal on 32% renewable energy target and palm oil ban after all-night session.

https://www.euractiv.com/section/energy/news/eu-strikes-deal-on-32-renewable-energy-target-and-palm-oil-ban-after-all-night-session/

 

[5] 「臺北市低污染排放示範區7/1正式上路 加強取締高污染車輛 有效提升北市空氣品質」,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新聞稿,2017.06.20。

https://www.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F0DDAF49B89E9413&sms=72544237BBE4C5F6&s=B67B4389BA862C17

 

[6]「空污法授權劃空品維護區 北中南列優先管制區」,中央社,2018.06.25。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80625033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