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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第二個零補貼電價之離岸風電開發案由Vattenfall得標且將在2023年商轉

摘要

  1. 背景:荷蘭政府於2019年6月28日公布氣候協議(Klimaatakkoord),目標是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比1990年減少49%[1]。根據該協議,荷蘭2030年70%電力所需(約84TWh)將由再生能源提供,且其中有49TWh由離岸風力發電來供應,另外35TWh則由陸域風力和太陽能發電來供應[2]。
  2. 荷蘭2018年已在荷蘭北海的Hollandse Kust (zuid)離岸風電I和II號風場由開發商Vattenfall建置零補貼之風力發電裝置。日前於2019年7月10日,Hollandse Kust (zuid)離岸風場的III和IV號風場開發計畫仍由Vattenfall得標,且得標廠商除了不用政府補貼外,每年還將支付兩百萬歐元(約6,800萬新台幣)租金給荷蘭政府[2]。
  3. 裝置容量760 MW的Hollandse Kust (zuid)III和IV號離岸風場預計在2023年商轉,約可供應荷蘭一百萬個家庭或國家總供電的至少2.5%。
  4. 荷蘭政府估計未來至2030年都將是風力發電蓬勃發展期,荷蘭至2018年大約有1GW的離岸風力發電裝置容量,至2023年時,將會躍升至4.5GW(約占荷蘭總供電的16%)。至2030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將達到11GW(約占40%的荷蘭供電需求)。

 


評析

  1. 荷蘭的風力發電目前蓬勃發展中,不僅因為離岸風電技術逐漸成熟,也因為荷蘭不斷調整離岸風電的評估機制(如荷蘭政府滾動式檢討再生能源推廣政策、跨部會協調開發水域和環評機制等),才得以讓離岸風電順利進行。未來在2022年時荷蘭政府將不需要向Hollandse Kust (zuid)的I和II號收購風電時給予補貼,甚至還能在2023年向III和IV號離岸風場的廠商收取風力發電場域之租金,此作法值得我國參考。
  2. 根據我國「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我國將在2016-2020年間達成累積1,334MW之風力發電裝置容量,且在2025時達成6.9GW(陸域風力1.2GW和離岸風力5.7GW)的中長期目標,較荷蘭在2023年時的4.5GW來得高[3]。而荷蘭在2030年預計將達到11.5 GW的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則與我國11GW的目標相仿[4]。
  3. 我國目前躉購費率的變化趨勢與荷蘭的發展狀況相仿(圖1),2019年1月30日公布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離岸風電每度為新台幣5.516元,較2018年的躉購費率低約5.71%,未來是否能朝向降低或無補貼的方式推動風力發電,將是值得持續關注與努力的重點之一[6]。

圖1、荷蘭補貼離岸風力發電之發展歷程[2]

 


參考資料

[1]      荷蘭政府,荷蘭氣候協議,2019/06/28。

[2]      荷蘭政府,Vattenfall to build second unsubsidised Dutch offshore wind farm,2019/07/10。

[3]      行政院,推動風力發電4年計畫—潔淨能源 乘風而起,2019/06/14。

[4]      林綉娟/能源知識庫,荷蘭氣候與能源政策動向,2018/07/13。

[5]      中央社,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出爐 風電爭議一次看懂,2019/01/30。

[6]     葉芳瑜/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預見2020年風力發電產業動態與發展趨勢,20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