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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計畫刪減產業電價折扣與再生能源補貼

重點摘述

  • 德國於2000年制定再生能源法(Renewable Energy Act),於電費中收取再生能源附加費用以補貼再生能源,促進再生能源發展,減少國家對於傳統能源(燃煤、燃氣、核能發電)的依賴,使國家轉換到一個以再生能源為主的新電力系統,然而卻因此造成德國電價快速上漲。
  • 為了避免德國電價持續飆漲,德國副總理兼經濟部長Mr. Gabriel於2014/1/23的內閣會議中提出方案,將刪減原先提供企業的電價折扣,同時調降再生能源的補貼;預計未來將透過政治協商,針對再生能源法案進行改革,並於2014年8月開始實施。而該提案也已獲得德國總理梅克爾(Merkel)的認同。
  • 在過去,德國為了維持境內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免除了電力自產自用的企業或部分能源密集產業(如化石業)負擔再生能源發展的義務,使其得以減免約一半的電價負擔,因此,德國境內企業約1/4的電力消費皆是來自於企業的電力自產。而Mr. Gabriel提出的新方案中,將大幅刪減原先給予的電價折扣,未來企業使用從新建設施自行生產的電力仍要承擔90%的再生能源附加費(2014年,每度電約為6.24歐分),而使用汽電共生或再生能源電力的企業,則要承擔70%的再生能源附加費。
  • 此外,由此德國目前每年投入在再生能源補貼金額已高達220億~240億歐元,因此Mr. Gabriel亦規劃將透過刪減再生能源補貼,避免再生能源的過度成長,規劃未來每年陸岸風電與太陽光電的新增裝置容量僅為2.5GW(2012年新增容量分別為2.2GW與7.6GW),對風力發電的補貼每年縮減1.59%,並修正2020年離岸風力的裝置目標量為6.5GW(原目標為10GW),預計整體對再生能源的補貼將從目前的0.17歐元/度,至2015年將減少為0.12歐元/度。

簡易評析

  • 由於德國再生能源成長過於快速,民眾於電價中要繳交的再生能源附加費已從2000年的0.2歐分/度,至2013年成長為5.28歐分/度,加上近年化石燃料成本上升與德國增值稅提高等因素,德國住宅用電已從2000年的13.94歐分/度,至2013年成長為28.73歐分/度,由於2014年德國再生能源附加費將再上調為6.24歐分/度,可預期未來電價仍將持續成長。
  • 德國政府為了降低電價調漲所造成的民怨,將透過刪除原有的企業電價折扣與調降再生能源補貼來減緩未來電價成長速度,惟相關政策仍須藉由再生能源法案的改革始可推動,故其具體推動措施與細節仍須藉由聯合內閣的政黨協商後才會明朗。
  • 德國透過於電價中課徵再生能源附加費,促使再生能源發展上擁有了明確且龐大的財源,同時透過電價的結構透明化,使民眾瞭解自身所付出電費的各項用途。我國雖亦已訂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但卻因條文中無法確保再生能源發展之資金可以完全反應在電價上,在發電成本考量下導致電力公司對於再生能源發展多採較消極的態度,加上目前政府財政仍面臨諸多困境,可能造成我國未來可投入在再生能源上資源的匱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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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名稱:闕棟鴻 (會員編號:265):回覆文章
德國刪除了對產業界原有的電價補貼,是否會導致產業界對再生能源政策的反對,此外,德國學術研究單位對於再生能源的支持程度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