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於2014年1月初通過對斯洛伐克、保加利亞及立陶宛核電廠除役計畫之補助,各國核電廠除役補助費用將分別獲得2.25億歐元、2.93億歐元及4.5億歐元,惟各國必須落實並符合歐盟更嚴格的管理標準,且斯洛伐克及立陶宛之核電廠除役計畫必須展延3年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