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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1/4/12
提供者 : 工研院懂能源團隊
南韓於3/26日召開第135屆核安全委員會,並決定《核安全法執行條例》部份修正草案,包括縮短用過核燃料的檢查週期至1年
- 時間:2021/3/27
- 摘述:
1.南韓3/26日召開第135屆核安全委員會,議程為《核安全法執行條例》部份修正草案,針對用過核燃料的檢查週期,將從2年縮短至1年(即每年要檢查1次);但此法規目前僅適用於韓國原子能研究院,因除了該機構與用過核燃料之研究設施外,韓國針對核電廠的「用過核燃料」尚未開始有全面系、系統性的處理。
2.修正草案也涉及與法務部相關的法律條文內容修正,包括將困難術語、日式術語、漢字等修改為現行韓語。
3.此次會議亦針對新韓蔚核電廠1號機組的營運許可,進行自128屆(2020/11/13)以來的第8次討論;也討論韓國核安全技術研究所(KINS)對於韓光核電5號機維護問題的特別檢查結果,及2篇關於被動式自催化氫氣再結合器(PAR)的報告。
- 關鍵字標籤
- 核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