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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1/8/3
提供者 : 張景淳
韓國經濟部因應2050碳中和進行組織改組,已於2021年8月通過國會表決並正式生效
摘述:
- 韓國此次重組,經濟部下設立新能源主管部門(第二個副部長),向下為既有的「能源產業室、資源產業政策局、核電產業政策局」,其中「能源產業室」下除既有的「能源轉型政策官」與「再生能源政策官」以外,新設立「氫革新政策官」與「電力革新政策官」;向下並新增4個分科(電力系統革新科、可再生能源普及科、氫產業科、核電地區合作科),共新增27位公務人員。
- 「氫革新政策官」爲主導氫經濟轉型過程和全球市場,負責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及制度改善,與擬訂投資補助氫氣生產、供應、傳輸、利用等氫氣商業化業務。
- 「電力革新政策官」爲因應碳中立伴隨的電氣化,負責穩定電力供需、培育能源新產業、投資電力系統等電力產業的整體改革業務。
- 「電力系統革新科」負責擴充可再生能源供應下的穩定電力供應及其電網基礎設施;「可再生能源普及科」負責大規模海上風力項目等擴大;「氫產業科」負責綠氫生產及供需管理及相關產業合作等業務;至於「核電地區合作科」則專門負責與核電站周邊地區合作,及核電站的安全運行及管理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