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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經濟產業省擬將氫和氨定位為非化石能源

摘述:

1.日本經產省於2022119日提交「能源供應結構推進法」(エネルギー供給構造高度化法)修正案給自民黨經濟與工業小組委員會,擬將氫和氨定位為非化石能源。而生產過程中排放CO2的灰色氫/氨,也將被定義為非化石能源。具有CCS的火力發電也將被納入修正考量,以鼓勵低碳電力使用。

2.日本「能源供應結構推進法」規範電力、天然氣、以及石油等能源供應業未來應強化使用非化石能源。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電力供應業,其203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占比要高於44%以上。該法原本規劃非化石能源範疇不包含氫與氨。

3.日本「能源供應結構推進法」規定若未達到規範目標的企業可以給予輔導、建議、限期改善和處罰。罰則方面最高可處以100萬日元的罰款;未提交適當規劃、不報告業務狀況、進行虛假報告、拒絕、阻礙或逃避檢查,則處以最高50萬日元罰款。

 

參考資料:

https://tinyurl.com/ydrafwm6 

https://tinyurl.com/2p9dp5zp 

https://tinyurl.com/2p9fed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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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化石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