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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經產省節能小組委員會之工作場所判斷標準工作小組於20226/8召開年度第1次小組會議,研議節能法修法方向與檢討事項

摘述:

1.修法背景:在2050碳中和以及2030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下,需要確保能源穩定供給,故需修訂節能法之部分內容。

2.修正概要:將針對能源定義以及強化電力需求進行修正,並新增有關非化石能源轉換之相關措施,包括特定業者須提出中長期計畫以說明如何達成非化石能源之轉換目標。

3.將針對能源定義、能源合理使用、強化電力需求措施,以及基準制度等面向進行檢討,檢討事項如下:

(1)檢討能源定義:包括將針對氫、氨與合成燃料進行評估。

(2)檢討化石燃料、非化石燃料換算係數:將視企業使用實際情況新增其他種類與指標。

(3)檢討初級能源轉換成電力之換算係數:將根據能源結構進展狀況適時檢討。

(4)檢討太陽光電設備用電量之測量方法。

(5)檢討非化石能源能源消耗量與修正係數之計算與換算。

(6)檢討近5年平均能源消耗量計算方式。

(7)檢討基準制度:基準制度係使用各行業通用之指標評價業者節能狀況

(8)檢討非化石能源使用率計算方法。

(9)檢討採購電力及自用發電換算成非化石電力使用量之計算方式。

(10)非化石能源占比下降可採取哪些措施

(11)檢討非化石能源與非化石電力之轉換計算方式以及加權係數

(12)針對再生能源證書、J-credit、綠色電力證書就能源使用量計算,進行檢討。

(13)檢討鋼鐵產業、化學產業等製造業之非化石能源使用率。

(14)檢討電力供需吃緊時期定義。

(15)檢討電力轉換係數波動對企業的影響,包括火力平均係數、火力加權係數等,以採取適當措施。

(16)檢討電力需求最適化之計算方法。

(17)檢討基準制度,並以電動車製造業者、數據業者、電信網絡業者為主要檢討對象。

4.修正法案預計於202341日公布與施行。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