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牛津大學於2022/7/5-7舉辦為期3天的自然解方研討會,尋求自然解方如何導入國家氣候策略及解決生物多樣性喪失
摘述:
1.牛津大學Nathalie Seddon為自然解方倡議開創者,強調過去氣候政策提出種樹、增加濕地韌性等措施,然實務上許多流於漂綠,應致力於確保自然解方可支持人類社會和生態系統的共同繁榮,並兼顧使化石燃料留在地下的努力。
2.議題1定義:自然解方是採取行動保護、永續管理和恢復自然或改良的生態系統,以有效且具調適性的應對社會挑戰,同時提供人類福祉和生物多樣性效益。聯合國環境署是算自然解方可在2030年前貢獻40%減碳幅度。另包含生態系統、政策資源分配(含溝通、權責、科研、決策工具)、時間和空間不同尺度、社會公平(貧富、性別、排放責任、文化)等權衡面向。
3.議題2挑戰:由政府及大型企業主導的自然解方,恐設計符合自身需求,卻排除原住民社群或非政府組織的運作框架,加深既有資源不平等的現況。(如印度政府70年代以中央思維大量種樹減碳)
4.議題3公平有效運用:政府應支持由下而上的決策結構,避免由上而下的政策或自由市場機制深化現況不公平;以參與和包容不同文化與知識系統方式,避免多數決和缺少利害關係人參與的決策會議。
5.議題4出資者:根據世界資源研究所分析,每年至少需要新增8千億美金投資自然。原民住組織則提出現在少於1%氣候資金有進入到已將自然解方視為生活部分的原住民部落,點出資源不平的事實。大會共識應共同從公、私、國際及在地集結資源而來,然而長期以來仍有社會保障不足及風險偏好低,使自然投資意願低落。
6.議題5原民角色:從傳統智慧中學習,包括對生物植物的利用、農村合作網絡、土地社區共有、土地保留權,並提醒自然解方是傳統智慧,但許多資源討論使得自然解方變成合法汙染和使財富權力更往少數人集中的方式。
7.議題6避免漂綠:抨擊企業購買持有原民土地、政府將排碳行為轉移到其他國家製造等行為,重新論述自然解方在淨零排放的貢獻,特別是換算為抵換減碳量的可能。
8.議題7落實:分享成功案例,如印尼棕櫚油產業減少的生態價值由復育保育森林補償、英國引導許多小型計畫提升生態系服務功能,例如恢復河口鹽沼、沿河安裝浮動式生態系統,進行人為棲地營造。大會共識從微小(nibbling)、修補(tinkering)到大型規劃(planning)等尺度的計畫都同等重要,也要製造城市間良性競爭的進步動能。
9.議題8國際談判:目前依巴黎協定已提交氣候規劃的國家報告中,有105個納入自然解方,以北美、南北、非洲與亞洲為主(歐洲含俄羅斯、澳洲無)。去(2021)年COP26格拉斯哥氣候公約談判最後文本,及今年6月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CBD)在奈洛比的談判會議,均將自然解方拿掉,主要論述拒絕將自然商品化。國際談判將持續到今年12月UNFCCC COP27及CBD COP15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