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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執政黨國民力量於2022/8/30提出《高階放射性廢棄物特別法》,明確提出高放選址、建設和運行的具體時間表,2050年最終處置設施開始運轉,並指出應成立和運作「高階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委員會」

摘述:

1.隨著尹錫悅政府恢復核電使用政策,執政黨陸續向國會提交高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相關法案;2022/8/30眾議員金英植(隸屬國會科技資訊廣播通信委員會)提出《高階放射性廢棄物特別法》。

2.金英植議員召開記者會指出,隨著核電廠暫存核廢料逐漸飽和的情況下,儘管文在寅政府曾有公眾對於核廢料進行討論,但仍無重大進展。

3.執政黨提出《高階放射性廢棄物特別法》內容如下:

(1)提出高放選址、建設和運行的具體時間表: 2035 年確定最終處置場場址,2043 年開始運行中間儲存設施,以便最遲在2043年之前轉移臨時儲存在核電廠的核廢料,並提出 2050 年將運行最終處置設施。

(2)考量核廢料可作為資源,而非僅是廢棄物的可能性,各種處置效率和安全性的技術,將會持續投入發展。

(3)提出需成立和運作「高階放射性廢棄物管理委員會」,並作為國務總理辦公室下屬的獨立行政單位。

(4)該法案還提出,基於科學理論的選址程序和對選定場址區域之當地居民相關補助支持。

4.然而仍有外界批評,目前執政黨在討論核廢料相關處置問題時,公民參與被排除在外,僅有核工業、民間社會和專家參與。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