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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2/10/4
提供者 : 闕棟鴻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通過初步決議,要求歐盟COP27前提出更具挑戰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歐洲議會交通委員會提出2026年前,主要道路每60公里需建置汽車充電站,2028年前,每100公里建置加氫站
摘述:
1.歐洲議會2021年6月通過《歐盟氣候法》,將歐盟2030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從40%提高到至少55%,並於2050年達成碳中和。
2.為了更積極推動全球溫室氣體減量,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於2022年10月3日以66票贊成、10票反對、3票棄權通過決議,決議內容包含:
(1)呼籲歐盟和所有G20國家在COP27之前,承諾實現更具挑戰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並更新其國家自訂貢獻目標(NDC)。
(2)呼籲包括歐盟在內的所有已開發國家,確保實現每年1000億美元的氣候融資目標。
(3)歐洲議員重申關於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的立場,確保歐盟可為經濟發展中國家的減碳努力,提供財政支援。
3.該決議後續將在10月17日至20日的全體大會進行表決。歐洲議會代表團將於11月13日至18日出席COP27。
4.為推動運輸部門溫室氣體減量,歐洲議會交通委員會亦於2022年10月4日以36票同意、2票反對、6票棄權通過《部署替代燃料基礎設施》:
(1)強制要求歐盟於2026年前,在主要道路每60公里即需建置汽車充電站,(2)2028年前,每100公里建置加氫站,
(2)2025年船舶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分別於2035年與2050年,使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20%與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