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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3/4/11
歐盟修訂再生能源指令,目標2030年再生能源占最終能源消費的42.5%,要求會員國設「再生能源加速專區」
摘述:
1.歐盟於2023/3/30針對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修訂達成臨時協議,設定會員國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目標為最終能源消費之42.5%,此臨時協議後續仍應提交至部長理事會與歐洲議會批准,通過後始具法律約束力。
2. 此目標介於歐洲議會委員會所要求的45%與會員國所提出的40%之間,相對先前32%之目標大幅提高。另會員國可透過2.5%的象徵性追加(indicative top up)使目標達到45%。
3.該指令要求會員國需於其境內建置「再生能源加速專區」,並針對專區放寬法規限制,並簡化再生能源基礎設施的授權程序。
4.該指令亦針對部門提出發展目標:
(1)運輸部門:在2030年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14.5%,或使再生能源佔最終能源消費29%,並應透過使用先進生質燃料(非由食品原料生產)或氫能等非生物來源燃料以達成目標。
(2)工業部門:每年增加1.6%的再生能源使用,至2030年工業部門使用的氫能應有42%來自非生物來源的再生燃料(RFNBO),並於2035年達到60%。
(3)建築部門:2026年前,供暖與冷卻系統的再生能源使用須逐年增加0.8%,2026年至2030年間則須逐年增加1.1%,並於2030年使再生能源於最終能源消費之占比達49%。
(4)能源部門:加嚴生質能永續標準,減少生產非永續之生質能,以確保在不損害森林情況下,使用生質能。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