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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內閣2023/6/6公告「能源白皮書2023」,擴大討論能源安全與GX(綠色轉型),並向國會提交報告

摘述:

1.依據《能源政策基本法》(71號法)11條,日本政府自2004年起,每年應針對能源供需情況規劃相關措施,發布「能源白皮書」,日本內閣已於202366日公告「能源白皮書2023」內容,並向國會提交報告。本年度「能源白皮書2023」包含三個部分。

2.第一部為能源情勢分析與主要對策,主要內容包含:

(1)福島重建進度:包括將部份區域作為特定復興據點的避難指示解除;ALPSAdvanced Liquid Processing System)處理水預計於春、夏排入海洋、核廢處理與調查、受災戶支持與賠償等。亦規劃福島創新海岸與新能源社會的構想。

(2)能源安全問題與因應:因應烏俄戰爭造成之能源價格暴漲,確保LNG的取得,並分析對日本社會之影響。

(3)實現GX的課題與對策:以2月份日本內閣通過的基本方針為主。

3. 第二部為國內外能源數據動向:包括能源消費、電力消費、再生能源裝置量等資料,重點摘要如下:

(1)日本GDP成長與能源使用,過去10年已呈現脫勾趨勢,能源效率已有改善。

(2)日本最終能源消費中電力消費占比(電力化率)上升至27.2%

(3)日本風電、光電、生質能等裝置量持續上升。

4. 第三部為針對能源供需採取的措施:朝2030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13年度減46%,至2050碳中和的目標前進;並依循實現GX的基本方針,在能源、產業、經濟、與社會等層面轉型。

(1)確保資源穩定的總體政策推動:包括促進與資源供給國的關係、降低能源成本、國產油氣資源開發、礦物資源穩定供給等。

(2)全面節能型社會,消費智慧化、靈活化:各部門節能、有效利用能源如汽電共生、消費端能效提升等。

(3)最大程度導入再生能源,與在地區域共生共榮:發展再生能源產業競爭力、確保適合的產業紀律、次世代電網形成、再生能源業務管理系統保密性、其他制度與預算等。

(4)核能政策:提升核安、建立官民與國際的信任,推動核電重啟並在除役原址推動新世代反應爐,並維持有效運轉年限以60年上限(因東日本大地震等特定原因停機期間不計入)

(5)整備環境以高效、穩定使用化石燃料:確保穩定供電、降低環境負荷下,朝向2050淨零、油氣產業基礎的再造、推動CCUS、碳循環。

(6)推動供給結構的改革,破除市場壁壘:包含電力系統、天然氣系統、供熱系統等改革。

(7)加強國內能源供應網絡:加強石油庫存以因應國際供應危機,強化國內供給網絡,並確保能源穩定供給。

(8)擴大導入氫、氨,以實現碳中和:加速朝向氫能社會、燃料氨的擴大導入。

(9)發展國際能源綜合的合作:經濟與環境循環先進技術導入與對國際貢獻。

(10)推動戰略性技術開發:供給端與消費端的技術、電動車、氫技術開發。

(11)與各層級的公民對話交流,提升其能源認知。

 

參考資料:

https://tinyurl.com/4afk99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