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成員國理事會通過新的再生能源指令,目標2030年再生能源占最終能源消費的42.5%
摘述:
1.歐盟成員國理事會於2023年6月16日通過新的再生能源指令(RED),歐盟再生能源占最終能源消費目標,由原訂2030年32%增加至45%,也意味著歐盟2030年能源消費中再生能源占比與2021年的22%相比,不到十年將成長一倍,另歐盟太陽能亦將於2030年設置達到600GW。
2.德國聯邦經濟暨氣候行動部長羅伯特.哈貝克(Robert Habeck)表示,歐盟支持德國於去年大幅擴增風能與太陽能目標的政策,也因烏俄戰爭影響促使各國降低化石燃料的依賴,加速歐盟綠色轉型。
3.協議亦在電力部門以外的部門取得突破,將於每個國家的供熱部門、運輸部門及工業部門,加入使用再生能源的約束性目標。
4.核能所產生的氫氣未被計入歐盟目標,綠氫與低碳氫仍應有區別。
5.航空部門使用再生能源的生質燃料實行具有約束力的配額,從2030年的1.2%開始,到 2050年增加到35%,使用廢棄物和其他產品製成的生質燃料(Renewable Fuels of Non-Biological Origin, RFNBO),2050年需要佔航空燃料使用量的35%。
6.工業部門將設定使用氫和其他生質燃料 (RFNBO) 的新強制性目標。到2030年,工業消費氫氣中有42%必須來自再生能源,相當於增加約200億到250億度電,而至2035年,該占比應增加到60%。
7.歐盟緊急法規中決議納入「加速再生能源與電網擴張審批程序」,當再生能源與電網設置的擴展符合公共利益時,將屬優先發展領域,可省去耗時的環境與物種保護評估(如於規劃期已有進行評估,將可免除二次環境評估),然而這僅適用於已採取適當規避或補償措施的情形中,也就是原先自然保育水平已經很完善的情況下。
8.成員國應與其他國家聯合跨境合作並加強區域能源發展,如德國與丹麥的海上離岸開發項目"Bornholm Energy Island"。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