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經濟事務與氣候部發布「國家能源體系規劃」,為其2050淨零之路提供指導性原則與規劃階段性目標
摘述:
1.荷蘭經濟事務與氣候政策部(Ministerie van Economische Zaken en Klimaat)於2023/12/1發布「國家能源體系規劃」(Nationaal Plan Energiesysteem, NPE)。
2.其內容以2050淨零排放為前提,規劃從現在起至2050年之前,其能源系統之階段性發展方向,確保在達成淨零目標下,同時維持其能源系統之可負擔性、可靠性以及永續性。
3.NPE之內容囊括多個政府部門(能源部門、交通部門等)、民間公司(如能源公司、電網營運商、工業區代表等)、社會團體與公民之討論與建議為基礎。
4.其中包括5項指導性原則:
(1)「強化發展永續能源與能源基礎設施」:擴大國內再生能源規模、減少進口依賴、推動分散式能源系統、強化系統彈性、減少化石燃料使用、發展CCS、開發地熱技術等
(2)「關注節能」:強化節能產業鏈投資、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
(3)「智慧利用」:制定不同能源之使用優先順序
(4)「國際合作」:強化荷蘭之歐洲市場價值、鄰近地區聯合能源系統規劃等
(5)「共同參與」:公民對話及參與
5.另外提供荷蘭未來不同年度(2019、2025、2030、2035、2040、2050年)4種能源面向(碳、氫、電、熱)供給量之階段性轉變規劃:
(1)「碳」:未來碳排放量將大幅下降,現有之化石能源(油、煤、天然氣)將逐步退場,未來將以生物原料為主
(2)「氫」:未來氫供應量將大幅增加,其中電解源將大幅成長,取代現有天然氣源
(3)「電」:未來電供應量將持續增加,而電力來源中的化石能源將於2035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大幅成長之風光電,氫能與核能則呈現小幅成長
(4)「熱」:未來熱供應量給將大幅上升,主要依賴大幅增加的再生熱源與餘熱產量
6.NPE預計每5年修訂1次,以確保納入近期重要議題與最新科技發展趨勢,亦可從與政府部會及能源轉型的所有合作夥伴之討論修正計畫方向。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