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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4/1/19
提供者 : 賴沛竹
歐洲議會與理事會針對卡車和城市公車的二氧化碳排放達成協議,目標為重型車輛於2040年的排放量相較2019年減少90%
摘述:
1.根據統計,歐盟交通運輸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約占歐盟整體溫室氣體排放量的四分之一,而當中重型車輛(Heavy-Duty Vehicles, HDV)就占了6%以上。為進一步減少交通運輸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於2024年1月18日針對重型車輛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標準達成臨時協議,旨在鼓勵歐盟增加重型車輛中零排放車輛(Zero-Emission Vehicles, ZEV)的比例。
2.臨時協議中針對7.5噸以上的卡車和客車,以2019年為基準,二氧化碳排放量目標設定為:2030-2034年減少45%,2035-2039年減少65%,2040年減少90%,並於2050年達成淨零排放。
3.協議中提出了2035年城市公車100% 零排放的目標,並設定了2030年減少85%的中間目標。理事會同意城際公車免除此目標。從2030年開始,拖車與半拖車也設定了具體的減排目標,分別為7.5%及10%。
4.臨時協議擴大了重型車輛的範圍,大部分經過認證的二氧化碳排放的新型重型車輛皆須遵守減排目標,其中垃圾車、混凝土攪拌機等職業車輛也將於2035年納入監管範圍。僅下列車輛得豁免適用:
(1)用於採礦、林業和農業的小批量製造商和車輛。
(2)武裝部隊和消防局使用的車輛。
(3)用於民事保護、公共秩序和醫療保健的車輛。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