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產省「碳管理小組委員會」於2024/1/29發布《CCS相關制度理想措施》中間報告,以2030年實現CCS商業化為目標,針對相關措施進行檢討
摘述:
1.日本政府已確立「2030年至2050年間每年增加600~1,200萬噸的CO2儲存量,以確保2050年每年儲存1.2~2.4億噸CO2」之目標,為此已發布《CCS長期路徑圖》,規劃於2030年起全面發展CCS的商業化。
2.為進一步強化相關措施,經產省於2023年9月成立「碳管理小組委員會」,從CCS的商業模式與支援系統之角度,討論CCS相關制度與措施,並於2024/1/29提出《CCS相關制度理想措施》中間報告。
3.報告中,提出以下理想措施:
(1)確保CO2穩定封存的措施:
A.設定封存權、探礦權,且許可制度須由經濟產業大臣設立。
B.採公開招聘制度,以選擇最適合從事封存的業者。
C.將封存權、探礦權認定為物權。
D.參考礦業法,當封存發生事故而導致有賠償問題時,引進救濟、故意、過失等責任。
(2)針對封存業者的相關規定
A.封存的具體實施計畫,需經過經濟產業大臣的批准。
B.須進行封存監測,確保CO2未發生外洩。
C.無正當理由,禁止拒絕CO2排放者的封存請求;禁止針對特定CO2排放者的歧視性待遇,並負有「報告封存費用與其他條件」之義務。
D.須制定技術標準規則、施工計畫通報等安全規定。
(3)碳封存後之管理職責,由業者轉移至JOGMEC(日本金屬和能源安全組織)
A.當CO2穩定封存後,封存場址的管理業務應交給JOGMEC。
B.完成封存後,封存業者須具備管理所需資金。
C.JOGMEC將成立基金,並要求封存業者繳納費用,以確保JOGMEC管理業務無虞。
(4)管線輸送業者
A.無正當理由,禁止拒絕CO2排放者的封存請求;禁止針對特定CO2排放者的歧視性待遇,並負有「報告封存費用與其他條件」之義務。
B.須制定技術標準規則、施工計畫通報等安全規定。
(5)其他事項
A. CO2封存機制風險管理:引進美國DOE與ISO之風險管理方法。
B.提高大眾對CCS計畫的了解:由政府主辦說明會,並由CCS業者詳細說明,取得大眾的認識。
C.加速適合發展CCS的地質結構調查:持續在資料匱乏的地區進行地質結構調查。
D.人力資源發展與技術累積,以安全有效進行CCS。
E.未來檢討事項:
(A)CCS商業化的具體措施:參考國際CCS的相關支援措施,如預算、稅收制度、碳定價等。
(B)營造國際CCS業務推動環境:如簽訂雙邊協議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