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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4/8/29
提供者 : 高于涵、張景淳
韓國多個民間團體串聯對政府提起亞洲首例氣候訴訟「氣候危機憲法請願書」,韓國憲法法院2024/8/29判決政府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應對氣候危機方面措施不足
摘述:
1.2020年韓國天主教氣候行動、綠黨、政治母親等民間團體,針對嬰兒、幼兒、青少年和公民團體等提出的四項氣候危機憲法請願書,相關主張如下:
(1)政府應盡保護義務:政府設定的2030年溫室氣體減排目標(較2018年減少40%)過低,不足以履行《巴黎協定》中,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準1.5-2°C之内,未能充分履行保護國民的義務。
(2)國民基本權利:政府現行的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不足以應對氣候危機,將導致未來世代面臨更嚴峻的環境問題,並承擔過重的減排負擔,侵害其生存權、健康權及環境權等基本權利。
2.韓國憲法法院於2024年4月和5月舉行兩次公開聽證會,聽取了公民社會、學術界和政府等各方意見。
3.韓國憲法法院於2024/8/29判決如下:
(1)2030年NDC目標合憲:法院認為政府設定的2030年前溫室氣體減排目標並未侵犯國民的基本權利,因此駁回這部分的請求。
(2)《碳中和基本法》第8條第1項違憲:該法條僅規定2030年前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未對2031年至2049年的減排目標做出具體規定。法院認為,政府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長期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和減排路徑。
4.這次裁決是韓國憲法法院首次就氣候變遷議題做出判決,明確指出國家在應對氣候危機方面的憲法義務,並強調將長期環境政策法制化的必要性。後續影響及要求如下:
(1)要求政府在2026/2/28前修訂《碳中和基本法》,制定2031年後更具體的國家溫室氣體減排目標。
(2)環境部表示尊重憲法法院的裁決,並將履行後續措施。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