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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將於2025/2/23提前大選,基民盟/基社盟民調仍顯著領先,主張廢除「建築能源法」、較開放的核能態度、並呼籲取消歐盟新車零排放協議

摘述:

1.德國總理蕭茲帶領聯合政府,受限於最高法院的裁決,導致聯盟政府許多能源與氣候計畫項目終止,使其不得不重新調整資金,從而造成聯合政府內部預算分配的緊張談判,最終造成聯盟政府瓦解。

2.聯盟政府解體後,隨著總理蕭茲的信任投票未通過,總統正式解散國會,並將於2025223日舉行提前選舉。

3.至今距選舉僅剩不到一週的時間,依據INSA民調顯示,基民盟/基社盟的民調仍顯著領先(30%),其次為右翼政黨另類選擇黨(21%),社民黨與綠黨分別為15%13%,自民黨為4%。這意味著基民盟/基社盟極有可能贏得選舉,並由基民盟領導人梅爾茨擔任下一任總理,其備受矚目的能源與氣候主張整理如下:

(1)再生能源方針:梅爾茨稱將廢除「建築能源法」(GEG),並在競選期間表達對風力渦輪機外觀的不滿,期望發展替代方案。

(2)核能重啟:在德國2023年成功淘汰核能後,梅爾茨曾多次對此表示遺憾,並稱此舉為「嚴重的戰略錯誤」,其所屬政黨基民盟的立場亦希望能為核能「保留選擇餘地」,包含將核電廠重啟納入考量。然而在遭到核電廠營運商認為不符合經濟考量,以及相關措施的法律、財務與技術問題未解的情況下,基民盟降低其目標,轉為承諾針對核能計畫進行專家審查。梅爾茨也表示在「沒有社會共識」的狀況下,德國核電廠的未來無法逆轉,不過仍對小型核反應爐(SMR)的研究保持開放態度。

(3)關閉煤電廠前應優先確保替代能源:基民盟主張遵守現有的煤炭逐步淘汰方案,即在2038年達成廢煤。然而在其選舉宣言中表示,逐步淘汰煤炭的過程中,若沒有建造新的燃氣發電廠來取代燃煤發電廠,就不應再永久關閉任何燃煤發電廠。並以優先發展穩定的替代能源,建立容量市場、關注供應安全為其主要策略。

(4)呼籲取消車輛排放限制:基民盟對部分旨在實踐歐洲綠色政綱(The European Green Deal)目標的關鍵協議抱持保守態度,包含呼籲取消2035年歐盟新車零排放協議,以及放寬汽車二氧化碳限制協議。獨立氣候智庫EG3的韋斯格伯認為下一任德國政府上台後,需立即協助歐盟達成氣候協議,但目前仍不清楚基民盟將如何定位自己,依其現有主張很可能成為削弱歐盟轉型議程的推動力量。

5.儘管當前基民盟/基社盟的民調領先,仍需仰賴其他政黨籌組聯合政府,今年2月梅爾茨曾表示願意與社民黨或綠黨組成聯合政府,並對傳統上被認為是盟友首選的自民黨是否合適表示「懷疑」。以下整理德國各政黨於大選中,針對能源與氣候的政策方向:

(1)基民盟/基社盟(CDU/CSU)

-整體氣候政策及目標:遵守2045年達成氣候中和的目標,認為排放交易是因應氣候變遷的最佳解方,並將導入「氣候獎金」(climate bonus)機制,以補償公民因碳排放成本上升所造成的損失。

-工業減排:推動創新與技術發展,訂定CCSCCU及基礎建設的相關策略及法規,並以碳價收入降低電稅及電網費用。

-再生能源與氫氣:持續發展再生能源,建置更多地上電網,並維持單一電力競價區(electricity bidding zone);將所有經濟樞紐連接至氫氣核心網絡。

-化石燃料與核能:支持2038年停止使用煤炭,未有穩定替代方案前,應避免關閉燃煤電廠;將對已關閉核電廠之重啟進行「專家審查」,並支持小型核反應爐(SMR)的研究。

(2)另類選擇黨(AfD)

-整體氣候政策及目標:拒絕所有涉及氣候保護的政策、稅收、碳定價,主張人類對氣候變遷的影響是「科學上未解決的問題」,稱當前的氣候政策「威脅我們的自由」;認為沒有理由限制化石燃料的使用。

-工業減排:將國家對市場的干預降至最低程度,致力保護汽車工業作為德國的「主導產業」。

-再生能源與氫氣:停止擴展風力發電,並且不再於森林、田野和農業區安裝太陽能和風力發電,不再支援再生能源;認為氫「沒有競爭力」。

-化石燃料與核能:延長燃煤電廠的運轉時間,並興建新的燃煤電廠,不會逐步淘汰褐煤;重新使用核能(同時使用煤炭和天然氣),以及修復並使用 Nord Stream 管道。

(3)社民黨(SPD)

-整體氣候政策及目標:致力於現有的德國及歐盟氣候目標,2045年實現氣候中和、2050年後實現負碳排放,主張避免二氧化碳而非捕捉二氧化碳。

-工業減排:設立 1000 億歐元的「德國基金」,以動員公共和私人資本進行如電力和供熱網、氫網和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等投資。

-再生能源與氫氣:持續發展再生能源,在公民參與下擴大分散式能源;積極建立戰略國際夥伴關係,以推動綠氫能發展,並發展國家氫氣儲備。

-化石燃料與核能:支持德國淘汰核能,針對燃煤、燃氣發電等尚未評論。

(4)綠黨(GRÜNE)

-整體氣候政策及目標:遵守2045年達成氣候中和的目標,延續氣候外交政策,以保持德國的領先地位,並針對各部門設立約束性減排目標,將擴展CCS的基礎建設及使用。

-工業減排:為能源密集型企業提供永久性、廣泛的電價補償,推動氣候合約(climate contracts)計畫,並促進企業自主發電、增進靈活性解決方案、能源共享以及長期電力購買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

-再生能源與氫氣:推動2035年實現氣候中立電力系統,擴大綠氫網絡並支持國內生產;透過電力容量市場,長期保障對電廠容量的投資。

-化石燃料與核能:禁止新的化石燃料開採項目,並推動2030年停止燃煤發電,逐步減少會破壞氣候的相關補助;認為建造時間長、成本高且廢棄物問題尚未解決之核電技術無助於應對氣候危機;預計提出「天然氣獨立戰略」,認為長期天然氣進口合約不符合氣候目標。

 

參考資料:

https://reurl.cc/O5WNlg

https://reurl.cc/O5WN9g

https://reurl.cc/M6EQrn

https://reurl.cc/xpqYd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