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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核能聯盟呼籲歐盟執委會將核能納入「可負擔能源計畫」

摘述:

1.歐盟執委會(以下簡稱歐執委)2025226日公布「可負擔能源計畫」(Affordable Energy Action Plan),其政策背景與目的如下:

(1)高昂的能源成本正在傷害歐盟公民與企業,能源貧窮課題已影響超過4,000萬歐洲人民,在許多歐洲國家,電價約為天然氣價格的3倍。自2021年能源危機爆發以來,工業零售電價幾乎翻了1倍。

(2)因此,歐執委正在制定「可負擔能源行動計畫」,以便在短期內快速且有效地降低能源成本,同時確保中長期下的能源供應穩定,以吸引投資。 

2.11個歐洲國家代表組成的「歐盟核能聯盟」(EU Nuclear Alliance)218日與歐執委會面討論該行動計畫。會後,聯盟發表聲明,向歐執委作出以下呼籲與主張:

(1)歐執委必須以雄心壯志且通盤考量的戰略思維擬定「可負擔能源行動計畫」,以充分整合發展再生能源所需要的尖載與基載發電能力需求,包括核能在內。 

(2)核電廠的效益已超越使用核能成員國的國界(意即核電對不使用核電國家具有外部效益),像是核能這樣的低碳基載能源能夠穩定歐洲電網與電力市場;沒有核能,歐盟就無法實現2050淨零排放目標,更無法向其公民提供可負擔、可靠且充足的低碳能源。

(3)綜上,歐執委應致力於制定有助核能發展的政策架構,涵括核能產業鏈、燃料、研發創新,以及專業知識與技能栽培,同時加速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s)的發展與部署。

(4)根據WNN報導,簽署上述聲明的國家包括法國、比利時、捷克、瑞典、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匈牙利、荷蘭、羅馬尼亞、斯洛伐克與斯洛文尼亞。 

3.歐洲規模最大的環保公民組織-歐洲環境局(European Environmental Bureau,下稱EEB)則持相反意見。

(1)EEB在提供歐執委的書面意見中主張應避免依賴核電,理由是核電不僅比再生能源更昂貴,興建速度也慢,在能源安全考量上也存在依賴俄羅斯鈾的重大風險。 

(2)EEB也強調,對核能技術沒有任何意識形態上的反對意見,但考量當前的地緣政治背景,顯然歐盟應該優先考慮最便宜與最快的去碳化手段,也就是可提供更大韌性與經濟效益的在地再生能源發電(local renewable generation),為在地社區參與提供商機,以此降低地方對於綠色基礎設施的反對聲浪。

 

參考資料:

WNN(2025/2/24)https://reurl.cc/b3v8Vr

歐盟核能聯盟聲明|https://reurl.cc/86kgXb

EEB意見(2025/2/11)https://reurl.cc/vpMZQl

「可負擔能源行動計畫」背景資訊|https://reurl.cc/aZ3m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