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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5/6/3
提供者 : 蔡宜君、闕棟鴻
歐盟執委會預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可較1990年減少54%,接近55%目標
摘述:
1.依據歐盟於2021年6月通過的「歐洲氣候法(European Climate Law)」,歐盟承諾203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為較1990年基準減排55%。而根據成員國最新修定的國家能源與氣候計畫(National Energy and Climate Plans, NECP)下,目前歐盟整體排放量可於2030年縮小至與目標差距1%。
2.2023年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已較1990年減少37%,同期間GDP增加68%,顯現減排行動與經濟成長不相違背。
3.歐盟在減排的具體措施包括推動再生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源效率以及減少歐盟碳交易系統外的經濟部門排放(依「減量責任分配規則(Effort Sharing Regulation)」設定目標)。
(1)在提升再生能源使用部分,預期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可達41%(目標42.5%)。
(2)在能源效率提升部分,預期2030年能源消耗量減少8.1%(目標減少11.7%)。
(3)在減少歐盟碳交易系統外的經濟部門排放部分,預期2030年排放量減少38%(目標40%)。
4.歐盟執委會預估將於今年擬定2040年減排目標,依據該會先前於2024年2月的評估,係建議2040年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為較1990年減排9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