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核廢料管理及最終處置設施選址支出占環境部預算逾半,遠高於自然保護經費
摘述:
1.根據政府預算草案,德國環境部(BMUKN)2025年過半的預算將用於核廢料管理,以及最終處置設施的準備工作。
(1)由社會民主黨(SPD)卡斯滕·施耐德(Carsten Schneider)領導的環境部2025年將獲得27億歐元的預算,相較於2024年增加約3億歐元,其中14億歐元將用於「放射性廢棄物的臨時與最終處置」。
(2) 2024年,德國在核廢料管理上的支出約11億歐元,在此之前,德國已於2023年4月關閉最後一座商業核電廠。
2.相比之下,德國環境部僅撥出約4.6億歐元用於自然和環境保護措施。議會報告稱,氣候行動成本尚未反映在預算中,由於環境部今年春季才從經濟部接管該政策領域職責,報告尚未具體說明哪些措施屬於此領域。
3.環保倡議組織(Lüchow-Dannenberg)認為「核廢料管理成本正在吞噬環境保護措施」。德國核廢料處置設施相關案例重點如下:
(1)戈萊本鎮(Gorleben):該地以其臨時核處置設施聞名,過去幾十年,一直是多場反核抗議活動的發生地。戈萊本鎮處置設施的管理和建設工程從2024年的2,000萬歐元飆升至2025年的3,300萬歐元。
(2)阿瑟(Asse):位於沃爾芬比特爾鎮(Wolfenbüttel)附近的阿瑟核廢料處置設施,今年需要2.06億歐元的維護投資;由於部分成本由其他部門承擔,因此實際管理德國核廢料的成本將更高。例如,研究部負責研究反應爐,而財政部則負責前東德各州的核子基礎設施。
4.目前德國核廢料管理的部分成本由前核電廠營運商提供的基金承擔,這些業者在2017年一次性支付240億歐元,隨後免除了進一步的財務責任。
(1)德國依據2017年生效的《核廢料管理責任重組法》(The Act Reorganising Responsibility for Nuclear Waste Management),規範核電廠退役、拆除及核廢料包裝的管理責任由核電廠營運商承擔,並提供臨時和最終處置的資金;德國政府則負責臨時及最終處置的管理和融資。
(2)營運商提供的資金將存⼊由德國政府管理的核廢料處置融資基⾦,並設立公法基金會(KENFO),負責籌集資⾦、進⾏投資並⽀付款項。
(3)KENFO 每年向德國環境部償還聯邦放射性廢物處置公司(BGE)以及聯邦核廢料管理安全辦公室在臨時和最終核處置方面產生的費用,2017年至 2024年間償還金額已達45億歐元。
5.2011年德國承諾逐步淘汰核電後,該國開始尋找一個能夠安全儲存約28,100立方公尺放射性物質數十萬年的地點。
(1)法規政策:德國⟪處置設施選址法⟫(StandAG)於2017年進行修正,該法案規範最終處置設施的選址程序及場址標準,並確立BGE做為執行機構,最初目標是在2031年之前選定最終處置設施的地點
(2)評估期程:2022年11月,德國政府宣布,搜尋最終處置設施工作將無法在2031年完成。此前BGE的一份文件估計,搜尋工作可能要到2046年,或甚至到2068年才可能完成。
(3)後續措施:BGE預計於2027年底提出入圍的選址區域,如何討論和加速程序將備受矚目。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