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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5/9/12
提供者 : 台灣綜合研究院
歐盟普通法院駁回奧地利要求撤銷歐執委將核能與天然氣納入「永續投資分類法」的訴訟
摘述:
1.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於9月10日裁定,駁回奧地利要求撤銷歐盟執委會將核能與天然氣納入「永續投資分類法」(EU Taxonomy)的訴訟。法院認定,歐盟執委會在技術篩選標準的制定上,並未逾越其法定授權,且有充分考量核電廠正常運作、重大事故及高階核廢料等風險。
2.歐盟普通法院裁決重點如下:
(1)核能近乎零溫室氣體排放,且目前尚無技術與經濟上可行的低碳替代方案能穩定供應能源,因此在特定條件下,核能可被視為是對氣候變遷減緩與調適具有重大貢獻的經濟活動。
(2)法院亦指出,奧地利提出的核能受乾旱與氣候災害影響的論點過於推測,不具說服力。
(3)此項裁決確認2022年歐盟委員會所採取的「漸進式減碳」策略,即允許核能與天然氣在符合技術標準下,作為過渡性綠色投資標的,以兼顧減碳與能源供應安全。奧地利仍可於2個月十天內向歐洲法院提出上訴。
3.奧地利於2022年10月對歐盟執行委員會提起訴訟,質疑其將天然氣與核能納入歐盟「永續投資分類法」(EU Taxonomy)的決定。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