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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經濟及能源部發布「能源轉型監測報告」,調整能源政策方針,強調成本效率、供應安全及市場導向改革

摘述:

1.2025915日,德國經濟及能源部發布「能源轉型監測報告」(reality check)。該份報告由顧問公司BET和科隆大學能源經濟研究所(EWI)共同進行研究,旨在降低能源成本,並在能源政策上更加重視可負擔性和供應安全,將成為德國聯合政府未來能源政策的重要基礎。

2.政策背景:德國經濟及能源部部長凱瑟琳娜·萊歇(Katherina Reiche),在今年5月的就職演說中表示,雖過去德國在風能和太陽能的擴張方面取得進展,但系統性風險和成本被低估,因此需要對能源政策進行檢測,確保再生能源的擴張與電網建設相輔。

3.該份報告針對六個主題進行分析,包含「預估電力需求」、「供應安全」、「電網擴建」、「再生能源擴張」、「數位化」及「氫能增長」,並依據分析結果提出可降低成本的行動方案,以兼顧氣候目標與能源供應安全。重點方案如下:

(1)提升空間協調性:於再生能源電廠與儲能設施擴建過程中,應推動綜合性空間協調,例如共享系統與基礎設施,並透過區域招標及成本補貼等方式,提供必要支持措施,以提升整體效益與推動效率。

(2)以系統友善的方式確保靈活性:強調電網友善的跨系統運作,建立可控制儲能與發電的通用框架,同時導入動態電價與彈性收費機制,以提升系統靈活性與運作效率。

(3)確保供應安全:應透過容量機制激勵安全容量投資,並利用儲氫設施在季節性調節中發揮關鍵作用,以強化能源系統的供應安全與韌性。

4.鑑於報告中顯示能源轉型仍有許多不確定性,包含電力和氫氣發展需求、對用戶實際償付能力的關注不足、風能與太陽能季節性供應不穩定等。德國經濟及能源部提出關鍵措施,以調整部分能源政策與目標,重點歸納如下:

(1)實際的需求評估與務實規劃:維持2030年再生能源占比80%的政策方針,但未來再生能源和電網基礎設施擴張,將基於實際的電力需求情境,以避免產能過剩。

(2)以市場化與系統化的方式推動再生能源:取消躉購制度,導入差價合約(Contract For Difference, CfD)、長期電力供應與購買協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並要求新電廠直接銷售。

(3)迅速實施技術開放的容量市場:目標是以經濟高效的方式提供安全產能,將在2027年之前引入技術中立的容量市場,確保風能和光照不足時建造備用容量,預計參考鄰近歐盟國家的經驗,並在今年底前確立新建燃氣電廠的招標程序。

(4)推動前瞻研究與創新:投入地熱、核融合、氫能、CCS/CCU 等新技術研發,並支援數位化與 AI,應對資料中心與電氣化需求。

(5)務實推動氫能發展:提倡低碳氫與綠氫被視為同等看待。德國將放棄到2030年建成10GW電解槽的目標,轉而採用彈性的目標;另氫能核心網路、國外氫能潛⼒開發以及進口通道建設將逐步推進。

(6)以碳捕集與利用(CCS/CCU)作為減碳工具:碳捕集與利用將以技術中立的方式納入推動架構,發電廠與能源業者將獲得投資支持以及基礎建設資金。

5.產業協會對該報告表示支持,德國工業聯合會(BDI)認為此報告有助於在氣候保護和競爭力方面堆動能源轉型走上正軌;化學工業協會(VCI)認為再生能源推廣重點應從數量轉向品質;然而,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 Germany)、德國環境行動組織(Environmental Action Germany)則認為放緩推廣再生能源,恐忽略長期成本和氣候損害,致使能源轉型政策倒退。

參考資料:

https://reurl.cc/NxgmMp

https://reurl.cc/2Qek9O

https://reurl.cc/EQyM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