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因應憲法判決啟動《碳中和基本法》修法之公民審議程序,成立「公民意見委員會」,研議2036-2049年具體溫室氣體減量路徑。
摘述:
1.韓國國會氣候危機特別委員會於2026年2月3日成立「公民意見委員會」,蒐集並審議公民意見,作為修訂《碳中和基本法》中2036-2049年溫室氣體減量路徑之依據。
(1)制度背景:韓國憲法法院於2024年8月裁定《碳中和基本法》第8條第1項違憲,該項僅規定2030年前減量目標及2050年碳中和,缺乏2031-2049年具體減量路徑,無法保證國家逐步減排,可能侵害未來世代基本權利,因此要求政府於2026年2月28日前修法。
(2)政策現況:憲法判決後原應由國會先立法設定2031-2049年減量路徑,再由政府提出政策目標;惟期間歷經戒嚴、彈劾等政治情勢變動與總統補選程序,國會尚未進行修法調整,行政部門配合聯合國期程已於2025年先行提出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NDC)。
(3)修法立場:為強化立法正當性並回應憲法法院要求之「科學客觀性」和「民主合法性」,國會遂啟動公民審議程序蒐集社會意見。
2.組織架構與成員:
(1)「公民意見委員會」由10名成員組成,包含跨黨派國會議員及政治、社會及衝突管理領域專家,並由韓國環境研究院(Korea Environment Institute, KEI)前院長擔任委員長。
(2)另設國會立法調查處支援小組及15人專家諮詢小組,協助議程設計與資料提供。
3.公開討論程序運作機制(兩階段):
(1)議程設定:由專家與利害關係人組成「議程討論小組」,研議溫室氣體減量路徑等核心議題。
(2)公民審議:先對1萬名公民進行基礎調查,再依性別、年齡及地區比例選出330名公民代表團,透過事前學習與4場公開討論會進行審議,並納入15-19歲未來世代代表。
(3)後續時程:預計3月25日前提出建議方案,4月國會據此展開修法審議,目標於5月底前完成《碳中和基本法》修正。
4.主要爭議:
(1)程序時間過短:公民團體認為約2個月的討論期間不足以形成實質審議,恐流於形式。
(2)代表性爭議:諮詢小組被批評偏向產業及親核立場,外界要求擴增成員並納入公民社會、勞工與未來世代代表。
(3)政策前提已定:政府已先行設定2035年減量目標(較2018年減53–61%),公開討論被質疑僅為形式作業。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