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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26/3/6
提供者 : 蔡宜君、闕棟鴻
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歐洲氣候法》修正案,確立2040年溫室氣體減排90%目標
摘述:
1. 歐盟理事會於2026年3月5日正式通過《歐洲氣候法》修正案,確立歐盟204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須較1990年水準減少90%。
(1) 此目標建構於2021年《歐洲氣候法》所設定的「2030年減排55%」與「2050年氣候中和」基礎上,為邁向脫碳設定務實且具彈性的過渡路線。
(2) 此前,歐盟於2025年COP30前提交NDC 3.0,目標2035年將溫室氣體於1990年的基礎上減排66.25%至72.5%。
2. 因應2040年排放目標對社會與經濟衝擊,確保過渡期順利,新法案將適用於建築、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的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TS2)全面實施日期由原訂的2027年延後一年至2028年。
3. 為確保歐盟產業與成員國能以具成本效益的方式達標,修正案導入彈性機制。
(1) 自2036年起,允許使用高品質國際碳權抵減排放,上限5%,亦即至少85%的減排量須在歐盟境內達成。另為確保高度誠信與高品質的國際碳權市場機制,法案亦考量於2031年至2035年期間建立試點階段。
(2) 法案規劃將國內永久性碳移除技術納入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U ETS),以補償難減排產業的剩餘排放量。
4. 《歐洲氣候法》修正案生效後,歐盟執委會將自法案通過後一年起,每兩年進行一次進行審查與進度評估。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