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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通過離岸風電法實施細則,將離岸風電選址轉由政府主導規劃管理

摘述:

1.韓國氣候能源環境部宣布《離岸風電供應和產業發展促進特別法》(離岸風電法)的實施細則,已於2026/3/17內閣會議上獲得批准,並將於3/26生效;該法案核心為強化政府對離岸風電計畫整個過程的公共責任,將過去由營運商主導的離岸風電開發模式轉型至由政府規劃及管理,而實施細則為該法的具體實施指南。

2.法案引入離岸風電選址規劃制度,提前確定合適地點、透過綜合性之政府機構統一辦理許可證手續。具體之作法包括:

(1)成立由總理領導之「離岸風電委員會」以協調各部會意見、建立整個政府範圍的合作機制,並審議與決定總體規劃地點的相關重大政策,如初步規劃區、發電區之指定等。

(2)政府積極主動識別和審查適合離岸風電建設的地點,綜合考慮風況、對漁業活動和環境之影響、海上交通狀況、地方政府承諾等,劃定「初步區域」,並在審查經濟可行性、公眾接受度、併網可行性後,最終確認「開發區域」。

(3)若被選為開發區內的經營者,可透過已依法簡化之許可程序,提高專案實施過程的效率。

(4)制定措施賦權地方政府,透過公私合作協商委員會之運作,探討如何確保居民接受並共享利益(漁民和居民代表須至少占委員會成員半數)

(5)法案於3/26正式生效後,政府將開始實施後續措施,包含前述工作,並與海洋水產部、地方政府等相關跨部會合作,預計今年內確定第一批初選場址,及逐步制定附屬規範,如詳細環評標準、及現有經營者與產業聚落等標準。

3.氣候能源環境部金成煥部長表示:「因應中東局勢對能源環境的影響未明,要強化能源安全的關鍵之一是擴大能源規模。」

 

參考資料:

https://tinyurl.com/4f6dfz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