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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時間:2014/4/8
提供者 : 台灣綜合研究院
全球氣候法律規範涵蓋近 90%的碳污染
總部位於英國的全球國際(Globe Internaitonal)於新發布的涵蓋 66 國的「全球氣候立法研究」第 4 版(The GLOBE Climate Legislation Study - A Review of ClimateChange Legislation in 66 Countries, 4th Edition ;網址:http://www.globeinternational.org/pdfviewer)中指出,涵蓋全球 88%溫室氣體排放的 66 個國家,已立法減少碳排放並促進綠色成長。聯合國稱此研究在國家別氣候變遷立法的深度與廣度上有最全面的分析。在所檢視的 66 個國家中,有 62個國家已通過氣候變遷「旗艦」法規,61 個國家已推出鼓勵清潔能源發展的政策,52 個國家訂有氣候調適計畫。其中世界 2 個最大排放國,也是聯合國協議核心的中國大陸與美國,都有積極的氣候行動。中國大陸的國家氣候法預期將於2014 年下半年推出,而美國儘管國會強烈反對,歐巴馬總統仍推動其「氣候行動計畫(Climate Action Plan)」。英國外交大臣 William Hague 表示,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 2015 年具約束力的全球排放減量協議是必要的,而國內立法扮演關鍵角色。UNFCCC 執行秘書 Christiana Figueres 表示,國內立法至關重要,因國內立法是實際氣候行動和國際協議間的關鍵環節;在國家層級中,國家制定清潔能源政策可引導投資,在國際層級中,國內立法可打開國際協議的政治空間並有助於提升全球減量雄心。作者指出,通過氣候相關法律的開發中國家數有顯著的增加,顯然氣候問題已愈來愈受到重視。(Global climate laws now cover nearly 90% of carbon pollution─Ed King, RTCC, February 27,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