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韓國1979年公布《能源使用合理法》依據第4條規範,中央每5年需提出未來5年能源合理使用基本計畫,內容包含需求面節能目標設定、能源設備效率改善及其他相關節能措施。
2. 基於2019年上位能源政策「第三期國家型能源基本計畫」,落實需求面中長期執行戰略,提出2024年能源效率相較2020年改善13%(0.108 下降至0.094 公秉油當量/百萬韓元),及能源消費量較BAU減少9.3% (194.7 → 176.5百萬公秉油當量);此目標相較2014年的第五次計畫較為積極。
3. 此次計畫3大方向核心課題,依序為
(1) 以地方自治團體爲中心,擴大中小企業節能設備投資;引進EERS(能源供應者節能義務化制度)、建築零能耗投資等,開創新投資市場。
(2) 加強與建立AMI數據平台功能,落實能源使用即時監控;強化互動式參與如以提升民眾參與,引導自發性節電。
(3) 藉由改善能源使用效率分級制度,確定設備效率分級; 完善公共機構需求管理制度,促進節能和改善效率。
1. 產業通商資源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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